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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藥房不隨便販賣退燒藥?!

有此一說

衛生局要求藥局、藥房協助篩檢發燒病人,不隨便販賣退燒藥!

相關單位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回答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為配合SARS疫情防治,已通知十二區衛生所輔導社區藥局、藥房,病人購買退燒藥時,藥事人員應協助詢問病人下列事項:
  ˙發燒38℃以上
  ˙咳嗽或呼吸困難或腹瀉
  ˙前十天有到過大陸香港或院內感染醫院

若有上述情形: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通報衛生機關,不可隨意賣退燒藥,如果單純發燒38℃以上,應提醒民眾儘速至「發燒篩檢站」就醫,就醫時應通知119送醫,切勿自行搭車前往醫院。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呼籲,以上措施並非禁止藥局(房)販賣退燒藥,僅希望藥局(房)加入防疫的行列,避免民眾自行至藥局(房)購買退燒藥,造成防疫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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