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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吃出問題 通報才能擴大保障

自我保健意識日漸高漲,衛生署為保障民眾食用安全,特別在藥品和食品之間設立「健康食品」許可證字號制度,凡是具有經認定、向衛生署核報查驗登記的保健功能食品,才能被稱作「健康食品」,其餘都只能稱為一般食品。不過因為健康食品畢竟不是藥品,未經過大規模、跨國性人體試驗,若是在食用期間與其他藥品、食物產生交互作用,或者食用方式不正確,仍可能出現非預期性的身體反應,建議立即通報衛生署,尋求解決方式並減少潛在風險擴大。

案例一:
今年45歲的羅太太因長期排便不順,經藥局推薦買了一款綠藻產品,希望改善腸胃道問題。雖然外盒包裝上有標示一天食用20顆,但羅太太心想「反正我的情況比較嚴重,吃多一點效果應該比較快」。起先幾天她每天多吃3到5顆,之後甚至當糖果吃,想到就拿10顆往嘴裡塞,不知不覺吃下了10倍以上建議劑量。3個禮拜後,開始覺得焦慮、冒汗、心悸、睡不著,羅太太心想「難道是我更年期到了,去看門診拿藥吃一吃好了!」。隔天到醫院看門診,醫師診斷後居然說她有甲狀腺亢進的問題,羅太太一臉錯愕,我每年健康檢查都沒有問題啊?

案例二:
今年50歲的王太太,最近開始食用大豆蛋白營養品改善更年期不適,雖然包裝上建議一天一顆,但王太太自覺潮紅、心悸等年期症狀嚴重,所以一天吃了6顆,希望達到解除更年期不適的快速效果,但是吃一陣子後,卻覺得產品有油耗味而且全身發癢起紅疹,王太太很生氣的打去詢問廠商,「你們產品是不是有問題?」廠商請她不要把產品放在浴室門口;也不要吃那麼多,一天吃一顆就好。王太太覺得很納悶,「我的藥跟這些營養保健品都習慣放在浴室邊的櫃子上,不然我會忘記吃阿?而且我都有用袋子裝,放在哪裡很重要嗎?我心悸的時候,全身發冷汗心臟都快跳出來了,要我只吃一顆應該沒效啊!為什麼我不能吃多一點呢?」

健康食品的識別很簡單,產品包裝上必須印有衛生署核發之健康食品許可證字號的小綠人標章,但最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地方卻是錯誤使用習慣所導致的身體不適,例如前述案例,都是因為看似簡單的超出建議食用劑量而導致,除了不當使用外,通報機制中所謂的非預期反應,是指個人食用保健產品後,發生任何不適情況,包括個人體質因素或產品成份造成,皆可利用通報系統,提供食品安全警訊給衛生署,減少潛在可能發生之危害及避免影響範圍擴大。

衛生署在民國97年底完成「全國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網頁架設,並受理線上通報,不僅蒐集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上市後的安全性資料,也藉由建立資料庫,蒐集食用該食品之相關資料或同時使用藥品時,可能產生之交互作用。需要通報的狀況包括,食用健康食品後發生身體不適而就醫或沒有達到宣稱的保健功效、食用膠囊錠狀食品有不適而就醫的情況。

現在更有通報拿大獎的活動,凡是活動期間通報成功,經查證符合資格者,即有機會擁有最新iPad、3000元郵政禮券、1000元郵政禮券等大獎。通報網站https://hf.doh.gov.tw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通報網站:https://hf.doh.gov.tw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32號2樓
電話:(02)2358-7343
傳真:(02)2358-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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