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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向轉診上路,請民眾留意相關作業規定維護自身權益!

行政院衛生署於94年6月17日公告之調整全民健康保險門診、急診部分負擔及雙向轉診作業,將自94年7月15日起,除牙醫、中醫部門和藥品、復健(含中醫傷科)之部分負擔仍依現行規定辦理未予調整外,一般民眾至診所看病,部分負擔維持每次50元;若是經過醫師轉診到醫院看診,基本門診部分負擔不調整;但若未經轉診,直接至醫院就醫,基本門診部分負擔則依醫院層級別增加30、100、150元。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20%,但不經轉診,而逕赴地區醫院門診者,應負擔30%;逕赴區域醫院門診者,應負擔40%;逕赴醫學中心門診者,應負擔50%。但在健保規劃之初,健保局為避免病患難以預估醫療費用及部分負擔的金額,截至目前為止,西醫門診部分負擔仍未採取定率方式,而以定額方式收取。以醫學中心為例,93年醫學中心平均每件門診醫療費用約為2,130元,其50%即已高達1,065元,遠高過新制下360元的定額部分負擔,而估計在調整後,醫學中心整體部分負擔金額將占其醫療費用之13.8%,仍與50%有相當大的差距,甚至不到20%。

為落實雙向轉診作業,健保局各特約醫院已備妥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設立病患轉診服務檯、安排專責人員協助辦理轉診服務、開放專科醫師諮詢窗口提供轉診諮詢、訂定轉入與轉出之轉診作業流程與規範、部分醫院有提供掛號費與超等病房費及停車費之優待、雙向轉診及時回覆(門診3日內、住院14日內)之處理及追蹤、病患經妥適治療後協助轉回原轉診院所就醫等等措施,務必使每個轉診病人均能掛到號,並獲得最方便與最完整照護,衛生署與健保局將持續分赴各地區醫療院所瞭解辦理情形,協助處理病患疑問或狀況。

為讓全國民眾瞭解雙向轉診作業流程,健保局除利用電視、平面媒體、廣播等播放相關轉診訊息,同時將「全民健康保險門診、急診部分負擔調整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辦理轉診作業須知」等宣導單張置放健保局網站及各分局供民眾索閱,健保局籲請民眾7月15日以後在轉診掛號過程,如有任何疑問,可請醫院協助處理,如要健保局進一步處理,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212369,由專人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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