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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實驗動物 GLP 列入查核計畫!

「阿飛、可樂、杜比」3 隻可愛的米格魯是實驗動物,牠們離開實驗室後 已受到妥善照料。為了善待實驗動物,並確保非臨床安全性評估試驗數據的品質 與可信度,食藥署已將實驗動物科學應用及動物福祉列為藥物非臨床試驗優良操 作規範(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查核重點之一,持續辦理查核計畫,對動 物實驗有完善的管理與品質要求,規定「進口、購買、飼(培)養或使用動物、植 物、微生物及細胞等,應依據國家相關法規辦理」,飼養與使用實驗動物須符合動物保護法的規定(例如:試驗單位應依法設置「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IACUC)」。 

食藥署將每年定期舉辦教育訓練及研習會,課程主題包含動物房查核與試驗動物的管理,落實動物實驗 3R 原則-取代(Replacement)、減量(Reduction)、精緻化(Refinement),最近更加上第 4R-責任(Responsibility),要求以同理心進行動物 實驗,不僅要對動物負責,也應符合社會期待。

這些研習活動的授課對象為 GLP 查核員及相關從業人員,同時要求業者應 定期辦理機構內部教育訓練,確保從業人員能理解並體會善待實驗動物的理念,提升實驗動物的保護與試驗品質的要求,提供準確且值得信賴的實驗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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