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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是一種預防性的措施!

近來因和平醫院、仁濟醫院封院等事件,許多民眾對於居家隔離有許
多疑義?衛生局表示:

一、「居家隔離」是一種預防性的措施,目的在中斷SARS病毒散播的
  管道。如果自疫區返國的民眾或是SARS的密切接觸者當中,有人
  已經感染SARS病毒而不自知,採行居家隔離措施後,可以避免再
  傳染給第三者
;且讓衛生單位有機會來密切關懷接觸者的健康狀
  況,一有症狀,立即 安排就醫,可以儘早獲得適當的醫療照護
  。由於目前的檢驗技術,無法在發病前有效發現可能的受感染者
  ,因此必須要求所有SARS個案的密切接觸者以及自疫區返國的民
  眾都實施(居家)隔離措施,以確保接觸者本身及其他社會大眾
  安全。

二、「居家隔離」是具有約束力的行政處分,衛生單位係依據傳染病
  防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SARS個案的密切接觸者以及自疫區返國
  的民眾等必須居家隔離十至十四天(自最後接觸日次日起算),
  並發給居家隔離通知書。
如果接到居家隔離通知書的民眾未能確
  實配隔離規定,衛生單位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處以新臺
  幣六萬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三、隔離期間應遵守之規定如下:
  (一)停止上班上課
  (二)不得到公共場所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三)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如戴口罩)

四、臺北市各區衛生所對於居家隔離者提供下列服務目:
  (一)持送居家隔離單
  (二)每日體溫監測
  (三)送餐
  (四)協助家事服務
  (五)衛教及心理支持
  (六)暫托服務(未成年兒童)

五、居家隔離者如果在自家隔離,應儘量暫時與家人分開居住,
  以避免傳染。在自我照護上,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勤洗手
  (二)保持環境衛生及空氣流通
  (三)均衡飲食
  (四)適量休息及運動
  (五)戴上口罩
  (六)若有發燒、乾咳、頭痛、肌肉酸痛等身體不適,
    請立即與衛生所聯絡。
  (七)暫時不與家人共食或共用餐具
  (八)垃圾密封後再丟棄


從事防疫業務的第一線公衛人員表示,對抗SARS一個多月來,日子都
浸泡在SARS裡,生活五味雜陳;經常拎著二三十個便當,風吹、日曬
、雨淋,為居家隔離者送隔離單、量體溫、衛教、送餐。過程中為了
保護個案的隱私,必須閃躲鄰居、管理員及記者的耳目,不僅要將便
當適當掩飾,連隔離衣也不敢穿,只能配戴口罩及戴手套,這些辛苦
卻不是外人所能體會得到;所以有時會將隔離期間不滿的情緒,發洩
在衛生所公衛人員身上。

衛生局對於接受居家隔離的民眾表示最高的敬意與謝意,謝謝他們為
了臺北市民而犧牲;也特別拜託居家隔離的民眾能多體諒衛生所人員
的辛勞,儘量配合衛生所提供的送餐與訪視服務。

其實在社區奔波的第一線公衛人員,危險性並不亞於臨床醫護人員,
為了保護個案隱私,甚至連隔離衣也不敢穿,有時進了個案的家門才
敢戴口罩,完全抱著把事情做對做好的信念,以及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的精神,希望能圓滿達成居家隔離的任務。而每天深夜下班踏入家門
後,除了輕鬆的心情外,其實還伴隨著有沒有可能把病毒帶回家的忐
忑不安;這樣憂喜交集的心境,大概是SARS風暴以來,每一位衛生所
公衛護理人員的寫照。而他們早在一個月前就已投入SARS防疫作戰中
,現在仍然鎮日穿梭於社區與民眾間,沒有怨言與不滿,只有服務的
熱忱。希望市民大眾在關心留在和平醫院內奮鬥的醫護人員之餘,也
不吝給予這些身心俱疲的衛生所人員們一些掌聲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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