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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層把關追蹤政策 加強查核居家隔離者!

世界衛生組織至四月一日共接獲一、八○四例SARS通報,死亡六十二
例,其中中國內陸有八○六例通報,死亡三十四例。

累計至四月一日止,臺北市醫療院所懷疑案例通報數計三十九例,
扣除外縣市(十二)、取消(一)、排除(四)等十七例,故經清查後,
目前臺北市追蹤中之疑似或可能SARS之通報數為二十二例,
其中已判定為極可能病例者有六人(包括勤家三人與中鼎公司三人),
疑似病例三人,另待審者計十三例。

四月一日新增之通報數計四名,其中三名屬外縣市已轉其轄區衛生局處
理,一例為北市,係約八十歲男性、曾去湖南,有發燒但體溫未達38度
、有咳嗽及喘的現象,目前已住院進行隔離治療,衛生局亦已將資料送
衛生署判定並立即展開疫情調查。

至於在先前通報的病人中有一位疑似病例病情加重,該個案係二月中旬
前往大陸北京、三月下旬即有發燒、支氣管炎、曾在大陸有就醫,並於
三月底由漢城回國。返國後即住院治療而目前因肺部出現問題,故轉至
加護病房。而其太太當時亦陪同前往大陸,目前也有發燒、咳嗽症狀出
現,亦已進行隔離治療。而搭同班飛機中目前所知有三十二名臺北市籍
旅客,衛生人員亦已展開追查。

三名中鼎公司病例的第一級接觸者(係指曾與病人有近距離密切接觸的
人)初步為二五七人,經逐一清查追蹤,扣除目前居住在外縣市、誤報
者等原因者,目前仍在台北市而需繼續訪視者計一九六人,而其中有七
人出國、有一八八人已個別或居家隔離,只有一人尚未訪到(地址有誤
),隔離率高達99%。而這名未訪到者係屬同事,目前已查出其正確地
址,今日應可完成訪視。所有追蹤者中有症狀者只有兩人,僅為咳嗽、
流鼻水,經醫師診療後認為無大礙,衛生局將會繼續追蹤。

為密切注意醫護人員之健康狀況,衛生局亦要求各醫院診所對有直接或
間接接觸病人之醫護人員建檔追蹤,目前共追蹤216位醫護人員,其中
有26名接受住院或居家個別隔離,其餘190人為第二級接觸者,戴口罩
防護,每日追蹤健康狀況。

190位醫護人員包括:臺大醫院125人,三軍總醫院19人、榮總27人、仁
愛醫院5人、國泰醫院13人、臺安醫院5人、新光醫院7人、忠孝醫院10
人及和平醫院5人,除1位臺大醫師外,其餘目前均無症狀。

3名中鼎病例的第一級接觸者(係指曾與病人有近距離密切接觸的人)計
257人,其中240人(93%)已完成訪視並予以個別或居家隔離;其中家屬
計10人(訪視率為100%),醫療人員計24人(訪視率100%);同機人員87
人(完訪率為82%)14人無法完成訪視原因分別為遷至外縣市6人、出國6
人、未遇1人、班機號碼有誤1人。

同事145人、完訪率97%(3人無法完成訪視原因分別為遷出2人、地址有
誤1人),而未遇及地址有誤者目前都已請警方協尋。有症狀者已由原7
名降為2人,但這2人都只有咳嗽症狀,經醫師診療後繼續追蹤。

在落實接觸者的追蹤與隔離,台北市政府衛生署署長邱淑媞要求,爾後
居家隔離通知書將採「雙聯單」方式處理,也就是除了被隔離者會拿到
居家隔離通知書外,衛生單位亦將留存一份,由衛生人員與被隔離者共
同親自簽名,留存已完成通知的書面紀錄,並作為後續未能配合隔離時
依法執行處分的重要依據。

另經各所討論後,署長邱淑媞亦裁示,為了落實第一級接觸者居家隔離
,將建立三層查核把關追蹤系統,即除了每日由轄區地段護士透過實地
訪查與電話追蹤、記錄接觸者配合情況外,尚會由各所第一組組長或護
理長等主管進行抽查的查核動作,而衛生局也會作不定期電話追蹤或訪
查接觸者的查核動作,以確保每一位接觸者,切實已遵照地段護士之指
導配合作好隔離工作
,若發現不配合者將會予以規勸,如態度不配合,
或經複查仍未能配合者,則將請管區警察協助強制,並將依傳染病防治
法罰以新臺幣六萬元至三十萬元之處分。

另衛生局亦再次呼籲,第一級接觸者必須切實執行居家隔離(並最好與
家人分開,作個別隔離),期間為自最後一次接觸日起10至14天,以保
護自己,及早發現及早治療,並能保護家人與社會大眾
,若發現不能配
合經勸導無效,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除逕行強制隔離外,並得處新
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如何防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

目前所知,SARS的傳染途徑為近距離(通常是一公尺以內)的密切接觸或
飛沫傳染,如果您未曾到過流行區,也未曾與病人有近距離的密切接觸
,並無須太過恐慌,若您有任何疑似症狀發生,請儘速就醫。

我們建議您可採取「提昇免疫力」、「避免暴露」及「正確就醫」
三道防護措施:

一、提昇免疫力:注意營養,規律運動,足夠休息。

二、避免暴露「三不」「二要」政策
  1儘量「不」要前往流行區
  2儘量「不」出入醫院
  3儘量「不」出入人多密閉的公共場所
  4到以上地方「要」戴上口罩
  5「要」經常洗手

三、正確就醫
  民眾有暴露史,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應及早就醫,
  並告知醫護人員曾出入之場所。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對「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病例的定義為:

疑似病例(Suspect Case):

一、2003年2月1日之後出現有38℃以上的發燒以及呼吸道症狀(包括
  咳嗽、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等),並且
二、發病前十天內有暴露史,包括:
  1曾經到過流行區:例如中國大陸、香港、越南河內、新加坡
   等地,或
  2曾經與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病例有密切接觸:例如照顧病
   人或與其共同居住。

可能病例(Probable Case):

  1合乎疑似病例定義,而且:
  2胸部X光攝影判定為肺炎,或有呼吸窘迫症候群(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另一種情況為不明原因的死亡,解剖時發現有不明原因的呼吸道窘迫症
候群,亦可懷疑為可能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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