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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廣告網路行不得 最高罰鍰三十萬元!

☆網路賣菸罰一萬!菸品廣告罰十萬!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落實菸害防制法,防堵菸商利用網路無遠弗屆的傳
播力大做菸品廣告,故定時監看網路之違規情形。近兩個月來已處分網
路違規案件十五件。由此可見,菸商透過各種途徑試圖想吸引更多消費
者吸菸,被其利用的工具,有的受到利益引誘,但也有些「菸害加害者
」不知自己觸法而成為另一類的受害者。茲將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破獲並
加以處罰的案件分類說明:

一、網路個人販菸者:

由於網際網路的發達,很多網站免費提供商品拍賣功能,讓民眾可以順
手賣掉家中多餘的物品。日前北市衛生局即發現有旅居國外多年的民眾
,回台前因受外國菸商友人之託,試圖開發台灣新市場,故進口了一些
菸品回台灣販賣,進口前也詢問過相關單位,瞭解進口雪茄是合法的。

但因該民眾販賣菸品的方式是在拍賣網上販賣,觸犯了菸害防制法第五
條:販賣菸品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
年齡之方式為之。依同法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
日連續處罰至違反之行為停止為止。亦有女生為了強迫男朋友戒菸,把
男友家的菸品通通上網賣掉,順便賺點錢,結果錢沒賺多少,卻觸犯了
菸害防制法。北市衛生局兩個月來共處分兩件。

類似的案例,民眾往往順手把別人送的菸品在網路上賣出,一個小小的
動作卻被處罰一萬元,真的是得不償失。但為維護青少年身心健康,避
免青少年透過網路的匿名性大舉購買菸品,並進而養成吸菸習慣,北市
衛生局面對這些個案均須秉公予以處罰,故提醒大眾請勿在網路上販賣
菸品,以免觸法。

二、製造、輸入、販賣,或廣告、傳播媒體業者利用網路廣告菸品:

由於網路是近年新興的行業,有些相關業者在對菸害防制法未瞭解之前
,誤刊菸品廣告在網路上而遭北市衛生局處罰。有網路公司便因負責架
設雜誌網站而把雜誌內容全部上網,在作業中卻不小心將菸品廣告也一
起上網。亦有販賣業者為推銷其菸品而製作網站說明該公司販售之菸品
,以期收免費宣傳之效。

另有網站甚至提供「把玩菸絲配方入門小冊子暨試抽包」供網友索取,
網站上並有彩色圖片推銷菸品及菸草廣告、配方。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菸品廣告以電腦網際網路為之者,應以違反菸
害防制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論處。違反者依據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若為製造、輸入、販賣業者違反第九條各款規定之一者,處新台幣十
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三次處罰者,並停止其製造、輸入或販
賣六個月至一年。若為廣告業者或傳播媒體業製作菸品廣告或接受傳播
或刊載者則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
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北市衛生局近兩月處分共計十一件。

三、利用飯店通路及美食新聞發佈:

由於抽雪茄近年來被塑造成高級的生活品味,雪茄商更積極與各大飯店
業者接洽,尋求新通路的產生。飯店業者往往會因不知法律規定而貿然
推出相關促銷專案,並於網路發佈新聞。例如把菸品與其他物品一起包
裹銷售,或是以消費後即可用折扣價購買雪茄為噱頭,吸引消費者。

然而,依據菸害防制法第九條,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是不得以折扣
方式為宣傳,不得以菸品與其他物品包裹一起銷售,不得以菸品作為銷
售其他物品之贈品,不得以菸品單支、散裝或包裝分發等方式為之。違
反者需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三次處罰者,並停止
其製造、輸入或販賣六個月至一年,本局近兩月來處分兩件。

此等處罰不可謂不重,然而菸商為了促銷其菸品,總是遊走法律邊緣,
試圖開發新的販賣方式,菸商甚至誘導飯店等相關業者違法促銷,是故
相關賣菸的業者不可不慎。像本次被北市衛生局處罰的一家違規飯店業
者即表示雪茄商在批菸給他們的同時,還至飯店開課教授相關服務人員
該如何推廣雪茄以及為客人點菸的技巧。然而卻沒有向飯店業者說明菸
害防制法禁止以折扣、贈品或包裹銷售等方式為菸品促銷,使得飯店業
者因不知情推出違法促銷菸品專案而受罰。

菸商的觸角何其多,尤其是網路違規案件更是抓不甚抓,故臺北市衛生
局希望結合民眾力量一起宣導,讓全民一起拒絕菸害,拒絕菸品廣告藉
由網路滲透至家家戶戶,進而吸引青少年接觸菸品而染上菸癮。民眾若
上網看到相關的菸品廣告或菸品販售,歡迎撥打北市衛生局菸害檢舉專
線0800─557─057(我不吸,你不吸),檢舉案件若成案,
檢舉者還可獲得罰鍰金額的百分之五喔!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在此呼籲全
體市民一起拒絕菸害,共創無菸的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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