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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藥箱」藥品都有用到嗎?必備4大類常備藥

「家庭醫藥箱」藥品都有用到嗎?必備4大類常備藥_圖1
每個家庭都需要擁有一個醫藥箱,以備不時之需,不過您知道家中常備的醫藥箱內應該放些什麼嗎?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藥劑科藥師柯瑩蓮表示,家庭醫藥箱的必備藥品,須具有安全性、方便性與實用性,因此家中最常見藥品,大多是用於緩解一些常見症狀(如感冒藥、消炎止痛退燒藥、胃腸藥)及解決一些日常會遇到的小外傷(如簡易的包紮用品、外用藥)。

「家庭醫藥箱」藥品都有用到嗎?必備4大類常備藥_圖2
圖片來源:DLG Images via flickr / 創用 CC

家庭常備藥除了個別需要的長期用藥之外,備量不可過多,約3∼5日的劑量即可,以免因為備量過多造成產品過期、浪費。使用前詳閱該藥品說明,並遵守說明書指示用藥,以免誤用與濫用,若遇不知如何判斷時,可以尋求醫藥專業人員-藥師、醫師的協助。以下幾類常用或是安全性較高的藥品,或許可以在家裡適量存放,以備不時之需。

一、感冒藥:

市面上的綜合感冒藥,在作用上大同小異,依其所含主成分區分為單方或複方品項。多重症狀的感冒可以使用綜合感冒藥,如果只是單純的頭痛、發燒、或流鼻水、打噴嚏,或咳嗽、鼻塞等,可以按照症狀選擇服用單一成分藥品。成人與小孩的劑量不同,一般感冒糖漿都是複方,有些感冒糖漿中含有「可待因」,可待因是一種止咳藥物,很多綜合感冒糖漿,不管是處方藥、指示用藥,可能都會含有少量可待因,因此感冒糖漿應該要在感冒時才喝,如果長時間服用會造成耐藥性及心理和生理的依賴性。

二、消炎止痛退燒藥:

這類藥品可退燒也能止痛,在藥局可買到的解熱鎮痛劑成分中,較常見的是阿斯匹靈(Aspirin,18歲以下發燒不宜使用)、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及伊普(Ibuprofen),一般用來緩解頭痛、生理痛、牙痛、肌肉痠痛等各種疼痛症狀,不過只適用於暫時解除症狀,服用一、兩次後病情未好轉,或有副作用發生,如胃腸不適,就應停藥就醫。

三、胃腸藥:

消化道疾病常見的有消化不良、胃酸過多及胃潰瘍等症狀,因此家庭醫藥箱應備有1∼2種制酸劑(即一般所稱的胃藥)或消脹劑,用來緩解一時的消化不良、胃酸過多等不適症狀。一般較常用的腸胃藥包括:制酸劑、消脹劑、整腸劑與助消化劑、止瀉劑等。

(1)制酸劑:制酸劑主要作用在於中和胃酸,治療胃酸過多,使胃中的酸鹼值(pH)增加至5以上,以減少對胃黏膜的傷害,常見制酸劑的成分有鎂鹽、鋁鹽、鎂鋁混合劑、鈣鹽、碳酸氫鈉。

(2)消脹劑:可減少腸胃因食物或其他原因產生的氣體。

(3)整腸與助消化劑:常用於幫助腸胃消化,於三餐飯後服用,用量需依不同產品之建議來使用。

(4)止瀉劑:引起腹瀉的因素很多,不嚴重的腹瀉,即使不吃藥也能自行痊癒,止瀉劑只能用於輔助性治療且僅適用於輕、中度的急性腹瀉;對於慢性、持續性腹瀉者,或伴有發燒、感染、全身症狀、嚴重脫水等現象,則應該轉由醫師診治。另一種為吸附型止瀉劑,可吸著與排除胃腸內有害物質及過多的水分、黏液,減少腹瀉之症狀。這類藥品除了會吸附腸道細菌毒素外,同時也會吸附養分、酵素及藥物,所以宜與口服藥間隔1∼2小時服用,以減少交互作用。

四、外用藥:

最好與口服藥分開放置,以免誤用。可用來處理外傷,如酒精、紅藥水、紫藥水、黃藥水、優碘、碘酒等。其中有些容易染色,或是含有金屬成分,目前已比較少被使用,大部分的藥水已被優碘所取代。優碘與傷口組織接觸時會先形成一道薄膜,再慢慢釋放碘以達消毒、殺菌的功效。由於優點比起其他藥劑來得溫和不刺激,且不會染色,許多醫師及藥師都會建議家庭中準備一瓶優碘就足夠。

柯瑩蓮指出,藥品應該怎樣存放,有些人不是很清楚,以致有些藥躺在醫藥箱中過了使用期,卻也沒用上一回,而有的藥品更因為保存不當失去了功效。該如何保存藥品才是正確的呢?以下幾點提供給參考:

(1)外用藥品與口服藥品需分開放置,例如優碘藥水與咳嗽藥水,以免忙中取錯而造成誤食。

(2)服藥後應隨手將藥品放回原藥袋內,不要將不同藥品放置在同一個容器內,且必須保存原藥品標籤,不要將說明書或藥品外包裝隨手丟棄。至於散裝藥應按類分開,並貼上醒目的標籤,註明存放日期、藥物名稱、用法、用量以及失效期。

(3)光和熱會加速藥品的氧化,使藥物的效用降低。因此,避免讓陽光直曬藥品,也不要將藥品存放在浴室,以免被浴室的熱氣或濕氣破壞藥性。

(4)家中的藥品要放置在幼兒無法自行拿取的地方,因為五顏六色的藥品會吸引幼兒的目光,容易造成誤食。

(5)使用備用藥品時,應注意觀察其外觀變化,如片劑產生鬆散、變色;糖衣片的糖衣黏連、開裂;膠囊劑的膠囊黏連、開裂;丸劑黏連、發霉或蟲蛀;散劑嚴重吸潮、結塊、發霉;眼藥水變色、混濁;軟膏劑有異味、變色或油層析出等情況時,應丟棄不可再使用。

(6)除非藥品另有指示,否則不宜冷藏或冷凍。至於需要放置冰箱的藥品,記得要與食物分開保存。

(7)藥品均有有效使用期和失效期,過了有效期絕對不能再使用,否則會影響療效,甚至會帶來不良後果。因此,每年應定期對備用藥品進行檢查,並且及時更換。

柯瑩蓮提醒,家庭常備藥應是用來治療較輕微的症狀,若是發現服藥後症狀未改善,仍須立即到醫院治療,避免發生延誤治療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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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藥劑科藥師柯瑩蓮
※編按:此文為過去發表,文中人、事、物背景或已有調整、變動,造成不便還請見諒。
※圖片來源:flati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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