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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物全都「露」

大部份食品除了主原料還有一些加工製程中必要的添加物,消費者該如何辨識?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包裝食品必須將內容物「全成分展開」,也就是將產品中所含成分全部列出,並將其法定名稱或通俗名稱分別標示於產品外包裝上,其目的在給予消費者更透明的產品資訊。例如「○○餅乾」中含有原料小麥粉、糖、鹽、棕櫚油、起士粉、奶粉、葡萄糖漿;食品添加物為膨脹粉(碳酸氫銨、碳酸氫鈉)及香料,所以食品添加物不能僅以「功能性名稱」代替原本的品名或通用名稱,例如食品中為了調整味道而使用的食品添加物檸檬酸鉀,標示上必須標明成分中含有「檸檬酸鉀」,不能僅標示「調味劑」。

另外,法規特別規定屬甜味劑、防腐劑、抗氧化劑者,應同時標示其功能性名稱,如「苯甲酸」必須再加註「防腐劑」,標示不清者,依規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每年均會定期抽驗市面上食品及稽查食品工廠,確認民眾食用之產品標示是否與內容物相符。如經查獲外包裝標示事項與實際內容物不符之情事,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這麼多的標示要如何查詢呢?   

您如果有疑問,可利用上網連結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s://consumer.fda.gov.tw/People.aspx)查詢,路徑為: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民眾版>整合查詢中心>食品>食品法規查詢>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或撥打本局電話04-25265394轉分機5760或5791詢問。未來本局也會結合食品各公會作為消費者諮詢窗口,提供更完善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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