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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化療藥迷思:自費的比較好?

化療時使用健保藥物或自費藥物並無好壞之分,只有使用優先順序問題

55歲A先生今年7月出現上腹疼痛且轉移至背部,食慾不振,一個月內體重狂降5~6公斤,加上合併有貧血且糞便潛血檢查呈陽性反應,前來本科門診就診。

經抽血檢查與胃鏡大腸鏡檢查,發現他有輕度鐵質缺乏情形,但上下消化道並無明顯惡性腫瘤。因腹痛持續加劇,安排腹部電腦斷層掃描。一週後電腦斷層掃描報告顯示,胰臟頭部有2公分腫瘤與多顆肝臟腫瘤,進一步肝腫瘤切片檢查證實為胰臟癌合併肝轉移。

到了這個期別,手術治療已不可行,因此我們建議病人立即接受化學治療。病患與家屬非常關心使用的藥物為何?是否必須採用自費的藥物以達最好的療效?

過去針對胰臟癌最有效的化學藥物只有一種,即是健擇(Gemcitabine) ,但近年來已有新一代藥物愛斯萬(TS-1)經國際臨床試驗證實對胰臟癌有療效,且於2013年9月獲得衛福部核准使用於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胰臟癌病人。中央健保署也在2014年6月起通過給付。合併使用健擇與愛斯萬對疾病控制率更是提高許多。因此在與病患以及家屬討論後,同意開始使用健擇與愛斯萬合併治療。

目前健保署已針對多項抗癌化學藥物與標靶藥物提供給付,雖然訂有相當嚴格的給付規定,甚至有部分必須事前提出申請,經1~2週審查程序後,通過核可者才可使用;然而,健保署的給付規定乃是參考國際知名期刊文獻與國內學者專家意見共同制定的,確認對病患有幫助才會核准給付,基本上已盡可能兼顧療效與本國國情。

相對於健保核准藥物,自費抗癌藥品則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適應症相同,但健保不給付,這可能是臨床效果不夠確切,臨床試驗只有初步資料,或是國內尚未取得衛福部核准使用等等原因。第二類是適應症不同,亦即是仿單標示外使用(off label use),可能只有小規模臨床試驗資料,實證證據力不強,亦無法取得衛福部核准使用。第三類是適應症相同,健保亦有給付,但因無法符合健保給付條件,或是健保給付療程已滿無法繼續給付。

一般抗癌藥物價格昂貴,若要選擇自費用藥,一定要和主治醫師詳細溝通,確認使用療程、自己負擔能力與預期效益,再開始治療。

使用健保藥物或自費藥物,並無何者較好的問題,只有使用優先順序問題。一般臨床上我們常建議優先使用健保藥物,這當然是因療效較好且有更多實證支持。一旦治療陷入瓶頸,必須有更多治療選項時,才會考慮自費藥物。


作者小檔案
學歷: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

經歷:
• 林口長庚醫院內科部總住院醫師暨血液腫瘤科研究員
• 高雄長庚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
• 新店慈濟醫院啟業血液腫瘤科主任
• 嘉義長庚醫院啟業血液腫瘤科主任

專長:
•血液病及各種惡性腫瘤諮詢、診斷及整合性治療(化學治療,標靶治療與荷爾蒙治療規劃與建議)、疼痛控制及症狀緩和醫療、老人腫瘤學, 泌尿道及消化道腫瘤整合性治療、內科疾病之診斷及治療、健檢報告之判讀與解說
本文作者: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血液腫瘤科暨血液疾病室主任 吳鴻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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