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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使用診斷工具,及早診斷肺結核

肺結核是台灣發生率最高法定傳染病,每年約新增15,000 個案。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04年結核病防治年報統計,臺灣肺結核盛行率每10萬人口約74人,鄰近菲律賓、印尼、越南、泰國及大陸地區盛行率從每10萬人口約101-293人等。而隨著外籍勞工政策開放下,一些來自高盛行地區國家勞工,在肺結核檢查上更相形重要。依國內相關法律規定,外籍勞工於入境後三日內及入境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起前30日內,須至外勞健檢指定醫院,接受包括胸部X光結核病篩檢之健康檢查;如經發現有疑似結核病者(含結核病浸潤病灶),須前往「胸部X光確認機構」進行複檢確認。

但肺結核個案中,有些並無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症狀,而無法收集到品質良好痰液檢體,因此在肺結核診斷上常有疑慮。因此有些病患使用高濃度鹽水加上氣霧器來誘導痰液排出,但如此一來也可能增加肺結核院內感染危險。

除基本的胸部X光檢查外,其他的檢驗肺結核的方式還包含有胃部洗滌以及利用支氣管肺泡灌洗術及支氣管鏡檢查。統計胸腔病院自民國95年1月至97年6月,因結核菌痰抹片呈陰性反應,而臨床懷疑肺結核個案中,共有10位(42%)於支氣管肺泡灌洗術中結核菌痰抹片呈陽性反應,其中5位結核菌痰培養亦呈陽性反應;另14位雖結核菌痰抹片呈陰性反應但結核菌痰培養呈陽性反應,共19(79%)位個案結核菌痰液培養呈陽性反應。這24位經支氣管鏡檢查痰液異常個案中,其中有14位(58%)為外籍勞工。這些個案若未能及早診斷,在其居家環境或工作場所有可能因此將肺結核傳染給其他人員,而在延誤診斷及治療上,病患肺結核病兆也可能因此惡化。是故對診斷有疑慮及臨床懷疑肺結核之個案,尤其是從肺結核高盛行率國家來的外籍勞工,更應積極使用支氣管鏡檢查痰液,以期降低肺結核病患在外趴趴走而無及早診斷及接受治療的情形發生。
本文作者:黃紹宗 主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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