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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肝癌那麥好 愛用抗病毒治療

在臺灣,肝癌是國人男性癌症死因第一位,女性癌症死因第二位。肝癌發生,最重要機轉是經由B型肝炎病毒或C型肝炎病毒慢性感染、肝硬化,最後發生肝癌。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消化內科醫師李育賢提出B、C型肝炎肝癌患者各一例,表示成功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癒肝炎,並使肝癌治療更易獲得控制。

李育賢指出,在臺灣常被使用且較有效的肝癌治療方法為外科手術切除治療、射頻腫瘤滅除術(RFA)、經皮酒精注射治療(PEI)及經導管動脈化學栓塞治療(TACE)。絕大部分肝癌病人治療後會再發,肝炎病毒慢性感染造成慢性肝炎或肝硬化,會造成治療上的限制且增加肝癌再發率。

因此肝癌病人治療後,使用抗病毒治療,調整免疫系統及抑制肝炎病毒複製,能讓肝炎病情改善,打斷「慢性肝炎-肝硬化-肝癌」三部曲,使慢性肝炎進展至肝硬化,甚至肝癌再發的可能性降低。

李育賢說,中央健保局已從2009年11月1日起,擴大慢性B、C肝炎治療給付條件,目前平均B肝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期,大約需24至60個月或更久,但過去健保給付僅18個月。

現在健保局放寬B、C肝藥物給付,其中B型肝炎健保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期間從18個月(1年半)延長到36個月(3年),新規範中提出,若患者能在健保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的3年內,達到e抗原陰轉,將可再延長1年的健保給付治療,最多可長達4年的給付期限。C型肝炎療程也將依各病患狀況,從原有的24週延長到48週。

李育賢表示,此一重要改變,將可有效降低肝炎復發率,嘉惠更多患者。另外在B、C肝篩選部分,也以「抽血檢驗病毒量」取代「肝穿刺」,以評估病患是否需要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
本文作者:台北市立聯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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