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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加強稽查檢出高「汞」化粧品 消費者要當心!

行政院衛生署今(98)年初通報香港地區販售之「嬌麗回春素」系列產品含「汞」新聞,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加強稽查有無相關產品流入市面,由民眾的檢舉赫然發現「嬌麗回春素(祛斑1號、祛斑2號)」化粧品,已流入市面,經檢驗結果,確實檢出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禁止使用之重金屬「汞」。此外,另一市售化粧品「潔麗雅天然燕麥修護霜」,亦經檢出禁用之防腐劑Chloroacetamide(氯乙醯胺)成分,兩者皆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移送法辦。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時應留意產品相關資訊,謹守「二不一要」原則,避免使用到含有禁用成分,且危害健康之化粧品。

經衛生局查獲之「嬌麗回春素(祛斑1號、祛斑2號)」,為大陸地區製造之化粧品,與行政院衛生署通報之「新嬌麗回春素7天特效祛斑益膚套裝(日霜和夜霜)」、「嬌麗回春素套裝(祛斑1)和(祛斑2)」等產品雷同,係消費者所檢舉,其外包裝之來源公司位於哈爾濱,標示特殊許可證:(2006)字0091號等,且均為簡體字,經檢驗結果,分別含高達249.662mg/Kg(ppm)、16.572mg/Kg(ppm)之重金屬「汞」。此外,該產品之外包裝簡陋,未以繁體中文作完整標示,內容物為黃色膏狀,並述及「特效強力祛斑王、美白祛斑」等誇大、易生誤解宣稱。

含「重金屬汞」之化粧品於初期使用時,雖有美白效果,但使用後會讓皮膚色素沉著,產生棕、褐色斑點,甚至會伴隨發炎、脫皮等副作用,且會累積在體內,嚴重則導致腎病變及汞中毒等嚴重的健康危害,在國內早於民國72年即經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禁止使用,即便因化粧品製程中之原料或其他等因素(且技術上無法排除),致含自然殘留微量之重金屬汞,其殘留量亦不得超過1ppm;另Chloroacetamide(氯乙醯胺)為防腐劑,行政院衛生署於94年即公告禁止使用於化粧品中,如使用接觸於皮膚,會造成肌膚有刺激、不適的感覺,依據物質安全資料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氯乙醯胺對肺部、生殖系統、上呼吸道均有毒害,長期接觸將對特定器官造成傷害。此兩類含有禁用成分之化粧品已涉屬「妨害衛生之物品」,足以損害人體健康,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條例第27條,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再次呼籲消費大眾,在愛美之餘,也要注意化粧品的品質與衛生安全,購買化粧品時,應慎選來源清楚、標示完整的產品,遵守「二不一要」原則:「不購買來源不明產品、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民眾如有發現以上產品或其他疑似不法之化粧品,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撥打1999熱線以市話費率計費,外縣市民眾撥打02-27208889)轉710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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