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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孩子斜弱視 10歲前治療效果最佳

文�彰化基督教醫院眼科醫師 林純如

眼睛視力會隨著幼兒成長逐漸發育,從新生兒視力不到0.1,逐漸接受外界環境刺激後,3歲時達到0.5,4歲0.6,5歲0.7,6歲0.8就算正常,7歲時到達1.0。

孩兒成長過程中,因為高度遠視(約300度以上)、散光(約200度以上)、近視(約600度以上),或兩眼不等視、斜視等,因光線進入眼球後,無法在網膜上正確聚焦,致使視力發育受到阻礙;若檢查視力沒有達到孩子年齡的水準,就是弱視。

什麼是遠視、近視、散光?簡單的說:遠視就是眼球長度較短;近視就是眼球長度較長;散光則是角膜較扁、不像一般人的圓形,而偏橄欖球形。

曾有家長耐心聽完醫師長篇大論後問:「您說我的孩子可能有弱視,為什麼很遠的一座山,山上有一棵樹,他都看得見呢?」

醫師的回答:「那是因為從出生到此刻,他從來沒有看清楚過,所以自然不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的清楚;沒有弱視的大人,因為體驗過真正的清楚,一旦視力品質變差,才會自己發覺。」

此外,每一個眼球運動,由6條眼外肌肉所操縱。若任何一條眼肌,或支配眼肌的神經發生異常時,則眼球運動受到障礙而呈斜視。

被懷疑斜視的兒童,首先要設法測出雙眼最佳矯正視力,散瞳後,再驗近視、遠視或散光的度數,確認是否弱視。若有弱視,必須先治療。至於斜視診斷,請由眼科醫師詳細檢查後,再決定治療方針。

最後要提醒的是:成人眼睛看不清楚,經常並不只是近視、遠視、散光問題。視力尚可,不表示眼睛完好。因為先天眼疾、斜視、青光眼,或高血壓、糖尿病、腦內腫瘤的初期,都可能視力還好,卻已發生早期病變。

弱視孩童約佔人口的2%,所以足3歲時,就應找眼科醫師做視力檢查。弱視必須在視力發育的可塑期內診斷並矯正。如果在10歲以後才檢查出弱視,因為視力發育已成定局,治療效果就很差了。

本文轉載於自由時報(20071010)
本文作者:林純如 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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