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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使用說明書,您看得懂嗎?

隨著國民生活水平及教育水準的提高,用藥知識已經逐漸成為台灣民眾關心的醫療問題之一,甚至民眾每日接觸的報章雜誌上都會有固定的醫藥專欄,幫助社會大眾提升對疾病及用藥的常識及需知,一般民眾對於藥品的使用也從過去的盲目用藥到目前希望瞭解藥物的作用及有哪些副作用而閱讀藥品的使用說明書。

依《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包裝盒內必須有說明書,若是國外進口藥物必須有中文及英文對照的說明書;說明書的內容包括藥物化學名稱、結構式、性狀、適應症、用法與用量、不良反應、禁忌症、注意事項、藥品規格、有效期限、貯藏、包裝、批准文號等 ,但是密密麻麻的內容和文字常使民眾不知從何看起。

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的正確方式可以把握幾個要點即可,如果可以可先確認藥名,再看適應症,接著禁忌症及注意事項也必須詳細過目,最後看藥品的用法及用量,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參考藥物的不良反應或副作用,加強藥物使用上的自我安全監控,以免發生相關副作用而沒有察覺;以下依序對藥品使用說明書上的參考要點作大略的說明:

一.藥名:相同成分的藥品可能有很多種商品名,商品名不同代表由不同藥廠製造的產品,當然藥品的外觀和品質也會有所不同,很多時候不易從藥物的商品名或外觀來辦識藥物﹝包括醫生及藥師﹞,因為相似的藥品名稱及外觀的例子是很普遍的,因此吃藥時一定要認準成分名,避免重複服藥導致過量中毒的可能。

二.適應症:就是藥品的作用與用途,一些中成藥的說明書中常用『功能與主治』表示;是根據藥品的藥理作用及臨床應用情況,將使用後確實具有療效的疾病列入適應症範圍,並且經過政府的核準。

三.禁忌:為了能安全使用藥物,藥品必須列出慎用、忌用和禁用的對象,三個名詞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囑咐的輕重程度卻大不相同。『慎用』是提醒服藥期間需觀察是否有不良副作用出現,若沒有不良反應出現則是可以安心繼續使用的;『忌用』是較進一步的警告,發生不良反應的可能性及後果比較明確,最好避免使用,但也因為服藥者的個體差異而有不同程度的表現;『禁用﹝禁忌症﹞』,是絕對禁止服用,若是禁用對象而服用該藥物則會造成嚴重的不良反應或加重病情,明顯危及病患安全。

四.用法與用量:說明書上的藥品用量通常是指成人的使用劑量,兒童使用劑量則必須根據年齡或體重計算﹝有些藥品會直接註明兒童用量﹞。藥品的用法是依據該藥品的劑型和特性,有分為口服、肌肉注射、靜脈用藥、外用,以及飯前、飯後、睡前使用等,使用時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註明的方法用藥,正確的使用才能讓藥品發揮作用效果,若使用藥品方式錯誤除了藥品無法發揮效果以外,也很可能對病患造成安全性上的顧慮。

五.不良反應:為提醒患者對自我狀況的注意,說明書中必須註明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藥物作用時會改變身體內的環境和功能,相對的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不同的副作用甚至不一定有副作用出現,除了藥物本身的特性外,還與用藥者的體質、健康狀況有關;大部份輕微的副作用可能會隨時間緩解或消失,而少部份較嚴重的副作用或不良反應發生的比率其實不高﹝除非有使用禁忌或是病患較特異的體質﹞,患者不可因為副作用而懼怕用藥,影響治療。

六.儲存:最後還要注意藥品的貯藏方法和有效期限,多數藥品需要密閉保存及避光,並在陰涼乾燥處保存,少部份藥品或生物製品需特別冷藏或低溫保存;存放環境不良或是超過有效期限,皆會使藥品失效或變質。

醫院的門診病患,除了時常會在領藥時向藥師詢問藥品的相關知識以外,時而會向藥師索取藥品的說明書以供參考,而民眾自行在藥房購買的成藥,無論是國內製造或是國外進口,完整的藥品包裝都應該附有一份中文說明書在內,當身邊沒有醫師或藥師的時候,能快速及正確的閱讀藥品說明書是獲取藥品知識最簡便的方法。
本文作者:佛教慈濟綜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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