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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台賣「藥」陷阱多,切勿輕信購買傷身體

衛生署公布95年度委託「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針對電台宣稱療效廣告產品抽購分析結果,發現電台廣告產品屬性以中草藥及食品居多,產品訴求對象以中、老年人為主,平均價格近新台幣2000元,且皆以宣稱療效及誇大不實之用語,誘導民眾購買使用,衛生署宣布於96年度內結合「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建立政府與民間聯合監督機制,擴大電台違規廣告之監測。

該項委託計畫係將全省廣播電台,依照地理位置分為北部、中部、雲嘉南、高屏及東部等5個區塊進行監錄,全台總計監錄56個電台1,792小時,共記錄、整理出552種宣稱療效之廣告產品,平均每個電台出現約10種之產品,其中產品屬性以中草藥最多,共有382種,佔69.2﹪;其次為食品共有106種,佔19.2﹪;屬性不明者有54種,佔9.8﹪;西藥與一般商品出現種數較低,各為9種與1種,電台廣告產品所宣稱之療效,以骨骼肌肉類的92次,佔14﹪最多;其次為肝臟類的77次,佔11.8﹪;第三則為心臟循環類的70次,佔10.7﹪,產品價格部分,有報價格者有233種,未報價格者有319種,其中最高價者為新台幣5000元,最低價者為新台幣260元,平均價格為新台幣1893元,產品訴求年齡層以中年人與老年人為主,經篩選後共抽購(含贈品)31件,檢驗出一件含摻加解熱鎮痛劑(Indomethacin)西藥成分,其檢驗結果涉及偽禁藥部分,已移送檢調機關偵辦。

為有效防杜違規電台廣告危害,衛生署已經於96年度與「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建立政府與民間聯合監督機制,針對全國電台行銷不實或宣稱療效產品和廟宇神壇之驗方是否涉偽禁藥,擴大進行抽購與調查,以提醒消費者勿相信不實或誇大之藥物廣告,並增進安全用藥之觀念,進而杜絕不法藥物之流通。
本文作者: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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