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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仿冒藥品!!民眾物貪圖便宜及方便誤食偽藥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今年5月間配合法務部調查局執行不法藥物的掃蕩,赫然於本市士林區某家藥局查獲仿冒STILNOX『使蒂諾斯』之白色橢圓形安眠藥及無中文標示的白色圓形錠Nimetazepam(俗稱『一粒眠』)兩項不法產品,全案將移請法務部調查局偵辦。

本案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配合法務部調查局執行本市士林區某家藥局之不法藥物搜索取締,於現場查獲(一)鋁箔包裝上印有『STILNOX』之白色橢圓形錠,其外觀與原廠輸入藥品一模一樣,惟錠劑表面較為泛黃,一般民眾無法用肉眼判斷是否為真品,另於現場發現(二)無中文標示的不明白色圓形錠(一面刻有十字刻痕)1大罐,由於產品十分可疑,經送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鑑定其成分,鑑定結果赫然發現前者標示第四級管制藥品STILNOX的安眠藥,未檢出STILNOX成分(Zolpidem),卻檢出同屬第四級管制藥品之Diazepam及Lorazepam成分,另一無中文標示的不明白色圓形錠則檢出俗稱﹝一粒眠﹞的第三級管制藥品Nimetazepam。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這批不法藥物中檢出Diazepam及Lorazepam及Nimetazepam﹝效能及副作用等﹞,對於這樣的結果十分重視,因為本次查獲之「STILNOX」仿冒藥與原廠藥幾乎無法分辦,而以上查獲的成分均為列屬第三、四級管制藥品的鎮靜安眠藥,不當使用可能有上癮之虞,本案件將移請法務部調查局偵辦,密切追查不法來源,以防不肖人士藉此謀取暴利,並防止流用,淪為替代性毒品。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在此鄭重呼籲消費者,有睡眠障礙方面的問題應當前往醫療機構治療,不要自行向藥局或其它藥業通路購買安眠藥品服用,因為安眠藥物屬於醫師處方藥品,須經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籤,始可至藥局領取,民眾自行貪圖方便向藥局或其它藥業通路購買的安眠藥品,如果是偽藥,而藥局販售偽藥,將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科處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藥品若為真品,藥局亦涉及違反藥事法第50條之規定(無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將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市民或相關醫事機構(醫院藥局等)如發現有來源不明或涉疑藥物,可上行政院衛生署建置之「藥物不良品通報系統(網址:http://recall.doh.gov.tw)」通報,或向衛生局舉發(檢舉電話:2728-7093),以維護國人健康及用藥安全。

本文作者: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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