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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倒與猝死的差別只在於意識有無恢復而已!淺談暈厥!

文�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神經內科 許錦田主治醫師

暈厥是一個常見而且很重要的健康問題,它受到很多情況的影響。其涵蓋的範疇也很廣,有屬於良性、長期性、反覆性,甚至有些還會有潛在的致命性。因此,鑑別診斷這些林林總總的可能病因,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一般民眾常常會把「馮京當馬涼」,將很多臨床狀況的表現誤認為是暈厥,諸如短暫性的意識混亂、肢體乏力、頭暈、喪失記憶、跌倒、昏昏欲睡、甚至昏迷。有時候,某些年邁的病人,本身已經患有失智症,加上失足跌倒後,在沒有目擊者的情況下,又無法清清楚楚的描述事件發生的經過,常會使整件事變得更為棘手。

真正的「暈厥」指的是突發性並且有短暫性意識和肌肉張力的喪失,隨即在不需要做任何治療之下,前述的症狀通常就迅速完全地恢復過來。「暈厥」的發生機轉是由於腦部遭受到一個突發而且短暫性(約5秒)腦部血流的中斷,尤其是在腦部網狀活化系統,因為腦部這個位置掌管我們人類的覺醒度。

一般而言,暈厥的常見病因可分為兩大類:(1)心因性暈厥—又分為心律不整及心臟結構異常所造成。(2)非心因性暈厥—像是有些人發生排尿性暈厥,是透過迷走神經的反射作用而導致。有些病人則是因為水份不足、長時間臥床、新使用某些藥物所造成姿態性的低血壓而導致暈厥。

「暈厥」會如此重要,是因為;(1)它可能是嚴重疾病的前兆。一般來說,暈厥還算是良性的毛病,但是它會掩蓋住隱藏性的心臟停止,甚至於成為它的前兆。在心因性暈厥中,有數種心臟疾病會有潛在致命性,很多證據顯示它比非心因性暈厥來得危險。(2)對於我們的生活方式帶來巨大的衝擊。病人對於暈厥的缺乏認知或過度擔憂都會使他們面臨回歸日常生活而躑躅,嚴重者甚至於出現焦慮症或憂鬱症。(3)暈厥造成許多意外傷害,諸如表皮磨擦撕裂傷、骨折、腦部創傷、甚至交通意外等。

因此,我們要呼籲民眾不能輕視暈厥的嚴重性,因為暈厥與猝死的差別只在於意識有無恢復而已。


本文摘自:高醫醫訊月刊第二十五卷第十二期(9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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