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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藥苦口篇》藥物使用正確觀─向藥物磨粉「說不」!

「藥師,可以幫我磨粉嗎?」常有民眾到藥局拿藥時會提出這樣的要求。行政院衛生署新竹醫院藥劑科陳來元主任表示,不適合磨粉或嚼碎的藥品,拿來磨粉,不但藥效無法發揮,還可能會產生一些後遺症;有些劑型的藥品成份原來是受到層層包裏,磨粉後會因成份暴露在空氣中,則變得比較不安定。即便是一般藥物,磨粉後經人工分包處理,亦會有藥量不均勻的問題。

陳來元主任表示新竹醫院每天要求成人藥物磨粉的,少則三、四例,多則10多例,因不少民眾有「把藥丸磨成粉吃,效果又快又好」的錯誤觀念,對此,陳主任提出呼籲,希望民眾可以導正此觀念。尤其,下列藥品劑型,絕對不宜磨碎或嚼碎,民眾更應注意:

一、延長釋放型藥品:延長釋放劑型藥品之內容物被磨碎後,藥效無法持續到原先設定之給藥間隔;此劑型的設計是為了延長給藥時間,一旦破碎會馬上釋出全部的劑量,而產生不良反應。

二、腸溶錠的藥品:其主要目的有(a)避免藥物在酸性中被破壤;(b)減少藥品對胃黏膜的刺激傷害;(c)希望藥品直接作用於腸內;(d)利用〝腸衣〞把藥品保護起來避免胃酸的破壞,使藥品安全到達十二指腸吸收,而發揮作用。

三、舌下錠:最好的例子是硝化甘油,用來治療急性心絞痛發作,這類藥品如吞服,藥效會變差。嚼碎或磨粉則無效,緊急時可能危及生命。

四、其他:如藥品成份刺激性強,可能傷害口腔黏膜;充滿液態藥物的膠囊;尤其癌症患者所服用的藥物等,都應避免磨碎。

陳來元主任表示,上述不適合磨碎或嚼碎的藥品,通常外型並沒有特色,必需由藥師人員告知,或是從藥品說明書中取得資訊。因此,當藥師告知您,不能替你磨粉時,請不要認為藥師不配合、不幫忙,那是為保障藥品能夠得到最佳效用!

陳來元主任再次提醒您藥品最好不要磨粉,若家中有無法吞嚥藥物的成人時,建議可自行於藥房購置磨藥器,由照顧人於患者服藥前再行研磨,較能確保藥品的安定性,這是用藥安全的觀念,民眾不可不知!。


新聞資料來源:新竹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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