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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小丸子真快樂嗎?台灣將此「丸」列為二級毒品!

文�樂安醫院藥劑科主任 蔣榮豐醫師

MDMA﹙3,4-Methylene Dioxy MethAmphetamine﹚優稱Ecstasy、快樂丸、搖頭丸。是英國Merck公司在1912年時,在發展一種具有收斂血管作用的止血劑時,所產生的一種副產品,但從未由該公司以任何用途註冊上市。

MDMA在70年代後期及80年代時,曾為心理治療者使用,作為協助個案放鬆並順利進入療程的輔助品。1986年由於MDMA被濫用情形急速加劇,美國將其列為第一級管制藥品,在台灣亦將此藥列為與安非他命同類的二級毒品。

MDMA在藥理學上被歸類為具有幻覺作用的興奮劑,其可使腦神經傳遞物質─血清素的分祕增加,並可阻斷血清素的再吸收,造成該神經傳遞物質的急速消耗。施用者會出現憂鬱、焦慮、疑神疑鬼、注意力不集中、記憶障礙、睡眠問題。動物實驗證實,MDMA對中樞神經具有毒性,且對女性影響力甚於男性。

由於MDMA會強化感官反映,使眼球產生不自主轉動,易受週遭環境刺激,所以施用者,如在舞會中將隨著音樂節奏大幅擺動身體及晃動頭部,固有搖頭丸之稱。長期持續使用MDMA,一到兩星期會使人出現混淆、疲憊、記憶力受損、睡眠問題、牙關緊閉、視幻覺、高血壓、顫抖、憂鬱、或甚臟、心臟等問題。

為了您身心健康,生活美滿,奉勸社會大眾遠離搖頭丸,特別是自我控制能力較差的年青朋友,千萬別被引誘使用搖頭丸及其他毒品,以免造成終身遺憾。若一時不慎誤觸毒品,應勇敢站出來到精神科醫院接受治療與戒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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