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過敏氣喘是一種氣管慢性發炎反應,與本身體質與外界過敏原有密切關係。在臺灣,塵蹣是最常見的過敏原,也是誘發兒童氣喘之重要因素。因此,治療兒童氣喘病,除了正確的藥物治療外,居家環境如何減少塵蹣更是要緊的課題。但是,在終年濕熱的臺灣,塵蹣無所不在,難以完全避免,於是氣喘病童的症狀控制常需要長期使用口服及吸入性藥物,如何降低病童之敏感度,進而減少對氣喘藥物之依賴,成為重要的治療方向。
前長庚兒童醫院院長謝貴雄教授,畢生研究氣喘病童症狀之長期控制。他的研究(發表於國際知名科學期刊)發現,傳統的中醫與「減敏療法」對長期控制氣喘病童之症狀均具療效。其中「減敏療法」之治療原理乃是長期規則性皮下注射過敏原(如塵蹣),使病童體內免疫反應逐漸改變,藉以減低敏感度。有時也稱「免疫療法」。
》》病人之選擇
減敏療法是花時間又花金錢的長期治療方法,因此並非適用於每位過敏病人。一般來講,在下面四種情況下,我們才考慮使用減敏療法:
一、過敏原無所不在,無法避免,尤其是吸入性過敏原,
例如塵蹣、花粉和黴菌等;
二、雖然努力做環境控制,病人症狀仍無法改善;
三、縱然已適當地使用藥物,仍然無法使症狀改善,以及
四、可以找到明確的過敏原。
因此,目前減敏療法主要使用於:(1)過敏性鼻炎,(2)過敏性氣喘,以及(3)有翅動物敏感。至於濕疹、蕁痲疹和食物過敏則不在適應症之列。且減敏治療應由過敏免疫科專科醫師施行。
》》發現並確定過敏原
減敏治療之施行有賴於過敏原之確立。最好請教兒童過敏免疫科之專科醫師檢定病童過敏原及過敏程度是否適合接受減敏治療。
》》注射之頻率、劑量之增加速度及治療所需時間
剛開始時每星期注射一次,每次增加25∼100%。增加之速度,完全取決於局部反應之腫脹若小於直徑5㎝,則在低濃度過敏原之注射期間,可以50∼100%之速度增加;如果腫脹已超過5㎝,則不再增加;如果發生全身性反應,則應減量至上次使用量之1�5,甚至更低。
以這種方法,一般在六個月左右可達到病人所能忍受之最大量(即超過此量就會引起反應),然後改為每兩星期注射一次,總共約需2∼3年。如果在加量過程中,病人因事沒有按時治療,則以上次劑量注射;如果超過四星期,則注射上次劑量的一半。如果已達到最大忍受量而每四星期注射一次者,如果超過四星期(在十二星期以內)沒有注射而且上次注射沒有特別反應時,則注射原劑量,否則半量注射。
》》減敏治療之副作用(不良反應)
減敏治療引起之反應,可以從局部反應到全身性過敏,極少數會休克死亡。在我們對533位病童做12,143次過敏原注射治療過程中,有102位(19.13%)發生不良反應。其中以發生氣喘最多(160次),以下順序為氣喘併蕁痲疹(5次),休克(3次,0.025%),蕁痲疹(3次),其他各有1次的包括鼻炎、鼻炎併氣喘,結膜鼻炎、結膜炎和鼻炎併蕁痲疹。很幸運地,到目前(二十多年來)尚未有死亡病例報告(全臺灣兒童)。
》》施行減敏治療時應注意事項
減敏治療是長期規則性的將過敏原注射到病人體內,因此在治療過程中一定會產生過敏反應,就如同藥物過敏,且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必需注意下列數點:
一、一定要問上次注射後的反應,根據反應的大小來決定此次之劑量
(如上述);
二、要準備急救之各種藥品和設備,例如氧氣、抽痰機,血壓劑、
epinephrine(0.01 ml/kg), antihistamine, theophylline
及steroid等;
三、注射後至少要等到15分鐘才可離開醫院,如以前曾發生過全身性
反應,則一定要等30分鐘。一般而言,發生愈快急救愈難,死亡
率也愈高。局部反應太大時(熱、腫、痛),則可冰敷。
》》減敏治療之療效
過敏病的產生是多因子的,而其預後也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因此要評估減敏治療的效果有時候是相當困難,但根據許多大型的國際研究顯示,減敏治療對病童症狀之減輕及減少藥物之依賴均有助益。
我們曾追蹤分析436位接受2年以上減敏治療之氣喘病童。治療後,氣喘發作次數及用藥量減少90%以上者為佳(excellent)有94位(20.3%);兩者之減少介於75∼90%者為佳(much improved)有145位(31.3%),介於50∼75%者為可(improved)有112位(24.2%),介於25∼50%者為尚可(slightly improved)有71位(15.3%),低於25%者為差(poor)有41位(8.9%)。
即有四分之三以上病童接受減敏治療後,其病況大有進步。相對於未接受減敏治療病童只有三分之一有明顯進步的結果,減敏療法確實有明顯之療效。近年來許多研究並發現,雖然努力做好環境控制可減輕氣喘症狀,如能再施以減敏治療,則效果會更好,且接受減敏治療時間愈長,停止治療後,氣喘復發率愈低。
》》減敏治療失敗的原因
減敏治療的療效,一般在開始治療後的六個月出現,如果再加上醫師在生活起居,環境控制和藥物使用方法的指導,則效果出現更快。如果治療一年後,症狀還沒有改善的跡象,則應視為治療失敗的個案。失敗的原因以下列幾種最為常見:(1)選錯過敏原;(2)劑量及注射頻數不對;(3)又對新的物質產生過敏;(4)病人不能合作﹝包括醫師的指示﹞。因此,必需對病人重新再做一次過敏評估,再決定下一步如何做。
》》減敏治療和年齡
由於兩歲以下小兒的過敏原以食物為主,兩歲以後對吸入性過敏原的反應才快速增加,因此在兩歲以前施行減敏治療的機會並不多。但是如果有充分證據支持吸入性過敏原是導入其反覆性喘鳴發作時,則年齡本身並不是一種減敏療法的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