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大小:

中西醫交流:「揮鞭樣損傷」黃金觀察期留意脖子疼痛!

文�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骨科 沈文哲助理教授

“頸部揮鞭樣損傷”這個病在美國和加拿大的醫學和法律界中非常的熟悉,但在國人的眼中是很陌生的,中文翻譯包括「馬鞭式創傷」、「頸部鞭打症」、「揮鞭樣損傷」等,但我們大部份人都把它叫做『創傷以後的脖子痛』而不當作一個特殊的症候群。加拿大魁北克定義為「任何一個事故讓頭部和頸部突然並且使力的向一個方向移動然後再反彈回另外一個方向造成的損傷」。這病名包括損傷的方式及這種損傷所引起的症狀。

大部份病人會在受傷二十四小時內發生脖子疼痛,有時會延遲幾天才發作。一般說來越早發生疼痛,運動範圍損失越厲害者預後越糟糕。若要針對某一個人來預料效果如何比較困難,但依整個族群而言大部份的人會在六個月之內恢復,若六個月內未恢復效果會差很多。發生脖子損傷以後高達百分之四十的人可能發生脖子長期疼痛,這個是一般人口族群的三倍。預後不好的危險因子包括:事先就有脖子痛、因脖子引起的頭痛、先前就有異常的頸椎X光、很早就有頸痛、高齡、撞傷時頭是轉向一邊。這些傷害大部份都會在第五頸椎到第七頸椎承受。

病人症狀以頸椎痛為主。其他的症狀還包括頭痛,這是因為上頸椎受傷引起的。另外肩胛間會疼痛,有時候兩側上背會痛及兩支手臂會痛,有一部份人還會有下背痛。其他的症狀還包括:頭暈、耳鳴、視力障礙,身體疲累、記憶力減退、睡眠困擾和憂鬱症。

治療的主軸是復健,必須做專門的復健,要增強前頸部跟後頸部的肌肉、肩胛間的肌肉。這些肌肉在脖子痛的病人中是比較弱的,增強這些肌肉可降低疼痛,增加功能。藥物方面分不同期有不同的治療方法,在初期的時後可以給予類固醇及非類固醇的消炎止痛藥、肌肉鬆弛劑與嗎啡類的藥品,在中期四至八週之間病人應該要做積極的復健,這時候藥品就不應該給肌肉鬆弛劑,而應該給非類固醇類的消炎止痛藥,慢性脖子痛的治療中爭議比較大,此時非類固醇的藥物大概沒有什麼作用,肌肉鬆弛劑也不應該給。有些醫師主張應該要給抗憂鬱症的藥,疼痛科的醫生通常也主張給長效性的嗎啡類藥物。侵略性的治療方面可以做神經內支阻斷術,亦可考慮硬膜外止痛針,選擇適當的病人可做前方脊椎體融合術。

由於這個病的診斷無法很確切,多數都又是因為車禍引起的,參雜了許多的心理因素,需要精神科醫師協助處理。類似美國可以要求傷害疼痛賠償的國家,通常發現病人治癒的時間比較久,其他沒有辦法用疼痛來要求賠償的國家中治癒期間確實是比較短。

本文摘自:高醫醫訊第二十五卷(94年9月)

延伸閱讀

穴位舒緩

立即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掌握最新健康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