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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婦女 易患憂鬱症及合併創傷後症候群!

傳統的社會總是教導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端莊賢淑,逆來順受的角色,如遇人不淑,遭受配偶的暴力對待,著實讓婦女承受了莫大的壓力,對身心也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日前童綜合醫院心身科有一名患者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導致憂鬰症及合併創傷後症候群,而尋找醫師協助案例。

陳姓婦女表示:「在未與前夫離異時,每天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因為前夫失業加上酗酒,經常會對我拳腳打踢,在懷第二胎七八個月時,他還曾把我過肩摔,長期以來受到的家庭暴力,讓我承受很大的精神壓力也造成很大傷害,後來忍氣吞聲到受不了才訴諸法律途徑申請離婚,雖然前夫因此被判入獄服刑,遠離了他,但長期深受到暴力迫害陰影一直重覆在腦海中,開始對人生產生動搖,很想早點解脫了結生命…。前些天前夫出獄,再度回來騷擾我,讓我整天擔心害怕,輕生的念頭更加強烈…」。

該院心身科黃湘雄醫師表示,陳姓婦女研判為憂鬰症及併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在這個案,我們看到患者長期扮演著委屈求全的好妻子、好母親的角色,因長期忍受家庭暴力的傷害與煎熬,造成了失眠、焦慮、憂鬱、恐慌等身心症狀,嚴重者甚至想以自殺來逃避長期的痛苦,所幸患者願意出來尋找協助,在醫師的協助下讓自己逐漸走出家暴的陰霾,體會自己的感受,了解自己的需求,恢復自信,能過著正常人的生活。

黃湘雄醫師指出,在東方社會中,家庭中的衝突一直被認為不應該帶到家庭以外的地方來討論,甚至連專業人員都避諱去碰觸這種黑暗面,因為家庭暴力涉及層面甚廣、加上中國人向來認為「清官難斷家務事」,甚至很多人自己就是家庭暴力及衝突的當事人。家庭暴力防治法自民國88年6月起全國施行,並在內政部規劃,警政及司法機關的配合下,於民國90年8月起全國施行「家庭暴力相對人裁前鑑定制度」,受家暴婦女可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以遠離暴力陰影並維護自身安全。

家庭暴力若沒有好好處理,不僅會造成家庭悲劇,還會釀出更大的社會問題。黃湘雄醫師呼籲所有家庭暴力之受害婦女,希望各位婦女同胞正視此問題,遇到家庭暴力事件時,應勇於站出來,並尋求專業機構及人士之協助。
本文作者【童綜合醫院】
本文由【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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