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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年臺灣地區死因統計結果

民國92年國人死亡人數共129,878人,粗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575.6人,較上年增加1.9%;經以民國70年人口年齡結構調整之標準化死亡率則為307.2人,較上年減少1.7%。

民國92年國人十大死因順位依序為,(1).惡性腫瘤;(2).腦血管疾病;(3).心臟疾病;(4).糖尿病;(5).事故傷害;(6).慢性肝病及肝硬化;(7).肺炎;(8).腎炎、腎徵候群及腎變性病;(9).自殺;(10).高血壓性疾病;順位與上年相同,惟糖尿病與肺炎之死亡數增幅均在一成以上,其中肺炎之增加與SARS可能有關,而糖尿病之增加除與不當飲食、缺乏運動有關外,若與國際比較其變動趨勢亦呈升高趨勢,惟其詳細相關影響因素仍有進一步研究,本署國民健康局也將繼續加強糖尿病防治工作。

92年標準化死亡率變幅較大者,計有:事故傷害減4.4%;高血壓性疾病減9.6%;肺炎增10.6%;糖尿病增9.1%;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增5.2%。

92年因國人惡性腫瘤死亡人數為35,201人,占所有死亡人數的27.1%,死亡率為156.0 0/0000,標準化死亡率為87.1 0/0000,較上年略減1.0 0/0000。男女兩性惡性腫瘤死亡人數分別為22,335人與12,866人;而男性癌症死亡率約為女性之1.7倍,由可能之危險因子研判,或與男性之吸煙、嚼食檳榔、飲酒比率較高有關;若以男女之標準化死亡率與上年比則呈下降。

民國92年國人十大癌症死因順位依序為,(1).肝癌;(2).肺癌;(3).結腸直腸癌;(4).女性乳癌;(5).胃癌;(6).子宮頸癌;(7).口腔癌;(8).攝護腺癌;(9).非何杰金淋巴癌;(10).胰臟癌;若與上年比較,變動者有:非何杰金淋巴癌升居第九順位,食道癌退居第十一順位。其標準化死亡率較上年明顯增加者有女性乳癌(或與飲食西化、脂肪攝取增加有關)、口腔癌(或與檳榔嚼食率居高不下有關)與非何杰金淋巴癌,減幅較大者為胃癌、子宮頸癌與攝護腺癌。本署國民健康局已有相關政策性研究計畫及前驅計畫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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