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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讓你不知不覺喝進過多咖啡因,怎麼選才健康?

為維護市售飲料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3月下旬至便利超商、超市及賣場等地點抽驗市售包裝飲料30件(茶、咖啡、蔬果汁、運動飲料、碳酸飲料、巧克力飲料、穀物及豆類製飲料等),檢驗衛生指標菌(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並同時針對18件含咖啡因原料(咖啡豆、茶、可可豆)所製成之飲料,檢驗咖啡因含量及咖啡因標示檢查,標示查核結果2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1%)。

圖片來源:by Mister GC from FreeDigitalPhotos.net

本次專案針對18件含咖啡因原料(咖啡豆、茶、可可豆)所製成之飲料,檢驗咖啡因含量及咖啡因標示檢查,查核結果2件咖啡飲料(雙倍濃味咖啡、火焰黑咖啡飲料)檢驗結果咖啡因含量與標示值有差異,與規定不符,經查來源廠商皆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依據衛生福利部96年7月5日衛署食字第0960404587號公告咖啡因含量標示規定之第2點,「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之毫克數為標示方式,其標示值之誤差允許範圍,請業者依照廠規確實品管。」

本次抽驗結果咖啡因含量由高而低依序為咖啡飲料、提神飲料、茶飲料、巧克力飲料、碳酸飲料,咖啡因含量範圍如下:

一、5件咖啡飲料:30.55~84.69 mg/100ml。
二、1件提神飲料:25.175 mg/100ml。
三、6件茶飲料:5.675~20.24 mg/100ml。
四、4件巧克力飲料:0.92~4.91 mg/100ml。
五、2件碳酸飲料:0~9.56 mg/100ml。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適量飲用咖啡具有提神、利尿、舒壓的效果,但對於心血管疾病、骨質疏鬆、失眠、腸胃疾患等慢性病民眾,過量飲用咖啡將對健康造成影響。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議,成人每日咖啡因攝取量300毫克以下為宜,以本次調查結果咖啡因含量較高之「炭燒牛奶咖啡」(1瓶190毫升)為例,其咖啡因含量約為85 mg/100ml(1瓶約含161.5mg咖啡因),建議成人飲用量1天不宜超過2瓶(約含323毫克咖啡因)。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含有咖啡因成分之飲料,應於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標示要以每100毫升實際所含咖啡因含量進行標示;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低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20mg/100mL以下」進行標示。衛生局提醒,製造業者應依產品咖啡因含量正確標示,並依照廠規確實品管;消費者亦可掌握標示秘訣,聰明選擇含「咖啡因」飲料,才不會攝取過量。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108。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或上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s://consumer.fda.gov.tw/查詢相關訊息。
本文作者: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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