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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精神分裂症

一、什麼是精神分裂症? 

人的思想是生物中最發達,最精密的。人因有思考能力,可以對事物作有條理的分析,使喜怒哀樂的情緒表現能夠和現實的情況互相配合。如果人的思想或推理有了障礙,對於日常生活事務的處理一定會造成嚴重的影響,甚至表現出不切實際的乖異行為。精神分裂病就是一種以思考推理障礙為主要和精神症狀表現的疾病,會出現不合乎現實的想法或意念,以及生活功能退化的情形。最常發病的年齡是15到25歲左右,不論男女都可能罹患這種病。 

二、它的症狀有哪些? 

(一)最初的表現往往是在日常生活功能上發生障礙,可能出現: 

1.不想上學、學業成績下降,或不想上班、工作效率減低了。
2.生活懶散,待在家中或躺在床上,不喜歡出門。
3.退縮沉默,不跟別人來往,不想和朋友連絡
4.不在乎衣著,不修邊幅,自我照顧能力差、意願低。

(二)慢慢的會產生一些較嚴重的思考障礙的症狀,例如: 

1.相信有人在監視他。
2.報紙、收音機、電視的報導都跟他有關係。
3.相信有人要傷害他或害死他。
4.相信有人可以知道他的思想。
5.自己的思想像電波般的被放射出去,讓別人知道。
6.相信有人用特異的方法(例如電波)來控制他的思想或行為。
7.相信有人想用特別的力量來剝奪他的思想或插入一些思想。
8.聽到一些實際上不存在的聲音。
9.看到一些不存在的影像或事物。
10.語無倫次,言不對題,答非所問。
11.無緣無故的哭,傻笑,過度悲傷或快樂。
12.情緒激動不安,出現破壞自傷或傷人行為。
13.特異或乖異的行為表現,例如一連好幾個小時固執地站在原地不動,或 者躲在屋裡的某個角落,不斷重覆某動作。

三、精神分裂病的病因? 

1.目前對於精神分裂病的思考障礙如妄想、幻覺或語無倫次等的現象,一般認為是腦內細胞連結處對「多巴胺」這種化學分子的反應過強所造成的。 

2.但對於病人生活能力退化的現象,到目前為止我們仍然不知道它在腦內的病理是怎樣的。醫學研究發現精神分裂病患者的腦部有退化的現象,這可能是造成精神分裂病患生活能力退化的原因。 

3.日常生活的挫折往往會導致病情的惡化,但它和精神分裂病的發生似乎並沒有關係。 

四、精神分裂病如何治療? 

1.急性治療:通常包括住院或其他加強照顧,以藥物治療為主,配合心理治療、環境治療、家族治療、職能治療。 

2.預防治療:藥物長期持續給予,以預防下一次發作;並配合復健治療強調技能訓練與衛教為主。 

3.藥物治療: 

(1)藥物治療以抗精神病藥物為主。精神分裂病最明顯的症狀有妄想、幻覺、語無倫次與乖異行為,這些症狀可以用抗精神病藥物來治療。藥物能對腦細胞發生作用,使腦細胞連接處對多巴胺過分亢奮的反應趨向於正常。 

(2)在急性發病期,可使用短效性的針劑抗精神病藥物,以便迅速而有效的控制乖異、暴戾的行為。 

(3)在平時,通常是用口服藥來治療,須長期規則服藥。如果中止使用藥物,腦細胞過分亢奮的現象又會再度出現,精神病症狀也就會再度惡化。 

(4)對需要長期藥物治療容易忘記服藥,或拒絕治療的病人,可使用長效性針劑,病人只需要每隔1-2星期做一次肌肉注射就可以達到長效治療的效果。 

(5)抗精神病藥物的種類相當多,在作用方面則大同小異,一般精神科醫師都能夠熟練的選擇最適合於病患的藥物及劑量,以達到最好的治療效果。如果遵照精神科醫師的指示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的服用是非常安全的,它絕對不會上癮。 

4.心理治療:協助探討病人的人際關係、心理問題和適應困難,協助病人改善日常事務處理的能力。 

5.環境治療:運用行為治療與社交技巧訓練,改善病人不合宜的行為增強社會化行為提昇社會功能。 

6.家族治療:協助處理家人間相處的困擾,提供病人及家屬重要支持技巧的重建。 

7.職能治療:培養病人的興趣,增強其自信,改善懶散與退縮,訓練病人處理日常生活的能力等。 

8.復健治療:當病人病情穩定時,若殘留負向症狀時,就需考量復健治療,以改善病人缺乏動機、生活懶散或退縮的現象,增強病人的工作動機及自我照顧能力,並以能夠獨立維持日常生活為主要目標,目前的精神科日間病房與社區復健中心,主要的任務即為改善病人這些現象而設計。 

9.衛教 

(1)維持穩定的睡眠型態。 
(2)維持規律的活動。 
(3)避免酒精及濫用非法藥物。 
(4)學習認出發病的前兆,盡快告訴醫生調整藥物。 
(5)如果覺得治療效果不佳或被副作用所苦,不要自行停藥或調整藥物,請告訴醫生。
(6)鼓勵病人持續治療及規則服藥。 
(7)盡可能了解病人的疾病及其治療,以適當態度協助病人處理症狀。 
(8)學習自殺前兆,嚴肅看待病人所做的任何威脅。 
(9)不要逼得太緊,讓病人以自己的步伐來生活。 
(10)不要過度保護,試著陪病人一起做事而不是為他們做。 

五、精神分裂病的預後? 

1.目前有良好的抗精神病藥物可以有效的控制住精神病症狀,再加上精神醫學強調的社區精神醫療的幫助,因此精神分裂病並不是無法治療的疾病。 

2.在發病初期,病人的家屬通常不易察覺病人有什麼不對,直到病人出現嚴重的行為問題或言談乖異時,才開始注意到情況不妙。而絕大部份的精神分裂病患都不知道自己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所以會如此,是因為病人的主要病態是在思考方面,因此病人無法判斷自己的異樣。精神分裂病發病以後,病人的情況有時會惡化,有時又會改善。當病情惡化時,多半需要接受住院治療,等到出院後也應該繼續到門診接受精神科醫師診治。 

3.如果病人能長期接受抗精神病藥物的治療,同時家庭、社會也能給予生活上必需的照顧,那麼病人完全治癒的比率約有百分之三十左右,其他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病患雖不能完全治療,但是大部分也都可以過著相當令人滿意的生活。另外也有少數精神病患的病情會一直惡化下去,他們就需要接受長期的住院治療與療養了。
 
4.通常病人恢復的狀況視其發病年齡的早晚、病前性格、社會適應的良好與否、有無明顯誘因的緩急、是否有良好的家庭支援系統而有個別差異。 

5.如果病人本身能瞭解自己有思考上的障礙,以及自己是有病的人時,對他的治療比較能獲得良好的效果,而且預後也比較好。 

6.早期治療可減緩功能退化,幫助病人維持較好的社會功能,故切勿諱疾忌醫而耽誤治療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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