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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急性後期照護看臺灣未來之規劃與發展

根據人口統計顯示,臺灣到了2025 年,65 歲以上的人口將占20%,屆時需要照護的人數將大幅增加。在健保收入增加不易,且支出增加的情況下,如果能善用「急性後期照護」,一方面降低如中風病患的失能程度;一方面提升醫療品質,減少病患再住院比例,改善健保入不敷出窘境,方得長久嘉惠全民。本期邀請到「國立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吳肖琪教授,從美國實施急性後期照護的狀況與得失,為臺灣給予剖析與建言。

世界人口已突破70 億大關,許多國家必須面對「人口老化」的議題。根據調查顯示,人體一旦邁入60 歲,健康狀況將急遽衰退。而人口老化代表一個國家65 歲以上的人口,將逐漸增加,屆時目標在減少使用病床,協助病患克服日常活動功能限制,並讓病患能順利回到社區。

根據《富比士》雜誌公布,全球最富有國家與地區排名,美國排名第七,每人平均年所得達4 萬6,860美元,但每人平均一年醫療支出高達8,000 美元以上,排名世界第一,為了降低醫療支出,美國於1983年起,實施以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為基礎之前瞻性支付制度,之後發展「急性後期照護」(Post-Acute Care, PAC)服務,以減少非急性期的住院日數。所謂的「急性後期照護」,是指急性病患急性期過後的照護,是介於急性醫療與長期照護之間的服務,目標在減少醫療費用支出、恢復病患身體功能、克服功能限制。

美國老人醫療保險之急性後期照護單位分4 大類

急性後期照護,在1997 年美國通過「平衡預算法案」施行後更受重視,因該法案擴大Medicare急性後期照護之給付服務。美國老人醫療保險(Medicare)之急性後期照護(PAC)單位共分為4大類:

一、 居家健康服務(Home Health Agencies , HHAs):為使用頻率最高的服務,僅針對醫師處方,需要間歇性或週期性的技術性照護,或需要持續性物理、職能或語言治療,由Medicare 認可之機構提供服務;HHAs 同時包括醫療社會性、居家健康協助服務,以及其他服務,支付醫療輔具租金(輪椅、病床……)。

二、 技術性護理之家(Skilled Nursing Facilities, SNFs):為使用頻率次多的服務,住院3 天以上的病患,出院後仍需靜脈注射、物理治療等全天候照護者,提供住宿、膳食、技術性護理、復健及其他服務,目前給付最多100 天。

三、 復健機構(Inpatient Rehabilitation Facilities, IRFs):對急性住院出院後每天仍需3 小時密集復健且體力可以進行3 小時積極復健者,提供入住型的物理、職能或語言治療。

四、 長期照護醫院(Long-Term Care Hospitals , LTCHs): 這部份最昂貴,核定使用比例極低,提供急性病患出院後,仍需長期醫療和復健照顧者,如疾病複雜度高、有多重急慢性情形的病患,服務內容包括:周全的復健、呼吸治療、頭部創傷治療、安寧療護及疼痛管理,此類醫院之平均住院日超過25 日。

Medicare 在1984 年之前,住院採用事後審查支付,因此醫院缺乏誘因發展PAC,但至1984 年實施前瞻性支付制度(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 PPS),以疾病診斷關聯群(Diagnosis-RelatedGroups, DRGs)支付急性住院後,讓醫院有減少急性住院日數之誘因,讓病患盡早返家或轉至PAC,對於設置PAC 部門,或提供相關服務之醫院,更有動機讓病患使用PAC 服務。

急性後期照護之支付制度

由1994 年至2001 年,急性後期照護花費逐年增加,從140 億美元(約為4,200 億新臺幣)提升為306 億美元(約為9,180 億新臺幣)。1996 年,有40% 美國聯邦醫療保險被保險人,在其住院出院後有使用「急性後期照護」;2003 年,急性後期照護約佔美國聯邦醫療保險總費12%。

分析1993 年至2010 年,美國Medicare 之急性後期照護支出,整體而言,由1993 年至1997年逐漸增加,至1997 年受到「平衡預算法案」的影響,因此支出轉為下降,但從1999 年起則逐年增加,一直到2010 年底為止,美國Medicare 之急性後期照護支出共計572 億美元(約為1 兆7,160億新臺幣)。

為使資源有效運用,部分急性和急性後期照護服務可相互替代,美國近幾年開始實施「包裹式支付(bundled payment)」。實施後將可加速病患出院,並進而轉移至「急性後期照護」接受服務;再者,即使急性和急性後期照護服務之間沒有替代性,因醫療保險可能要求部分機構必須負責所有急性後期照護服務,所以可激勵醫院控制成本,進而杜絕醫療浪費。

當然,任何制度都可能產生流弊,「包裹式支付」也不例外。例如醫療院所可能因為降低成本、人事管理以及行政負擔而縮小急性後期照護之轉診網絡,因此限制病患選擇急性後期照護提供者,進而影響病患福利。

美國老人醫療保險之急性後期照護支付制度

服務單位類型

實施日期

資源耗用分類系統

支付基準

平均支付金額

平均
        給付

部分負擔

居家健康服務

1997年(IPS)
        2000年10月(正式實施)

HHRGs
        (居家健康資源群)

以60天為一療程

2,569美元/每段期間
        約75.6美元/天

34次

免費

技術性護理之家

1998年7月

RUGs
        (資源利用群)

論日

1.hospital-based:574美元/天

         

2.freestanding:307美元/天

26.4天

1.1-20天免費

         

2.21-100天:119美元/天

       

3.100天以上:全額自付

復健機構

2002年1月

CMGs
        (病例組合群)

論出院
        個案

15,354美元/每人
        約1,181美元/天

13天

1.1-60天:952美元/自付額

         

2.61-90天:
            238美元/每日部分負擔

       

3.90-150天:
          476美元/每日部分負擔

       

4.151天以上:全額自費

長期照護醫院

2002年10月

LTC-DRGs
        (長期照護診斷資源群)

論出院
        個案

34,859美元/每人
        約1,249.5美元/天

27.9天

1.1-60天:952美元/自付額

         

2.61-90天:
            238美元/每日部分負擔

       

3.90-150天:
          476美元/每日部分負擔

       

4.151天以上:全額自費

註:2006 年美國使用PAC 個案,其首次住院平均日數約6.8 天,費用平均為10,297 美元,每日每床平均1,514 美元。
資料來源:Medicare Payment Advisory Report to the Congress: Medicare payment Policy. Washington DC:MedPAC,2003

急性後期照護單位之分布及適用疾病

分析2003 至2011 年急性後期照護服務的機構數,由2003 年總計為24,027 家,直到2011 年達28,788 家,成長19.81%,可以說是逐年穩定成長。在各類急性後期照護服務機構數中,以技術性護理之家的機構數量最多,2011 年達15,161 家;其次為居家健康服務為12,026 家,其中又以「居家健康服務」成長速率最快,高達63.79%;復健機構則於經歷成長後略為下降,由2005 年之1,235 家,至2011 年減為1,165 家。

那麼,有哪些疾病的個案適用於「急性後期照護」呢?包括腦中風、髖�膝關節手術、髖�膝關節置換、髖關節骨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炎、心臟衰竭、糖尿病、伴有心肌梗塞及主要併發症之循環性疾病等出院時仍存活者 、髖關節或膝關節再置換術、主關節置換或下肢重附著術、呼吸道感染及發炎、腎及泌尿道感染、敗血症、蜂窩性組織炎、腎衰竭、營養及各種新陳代謝疾患、內科性背部問題、胃腸出血、心律不整及傳導障礙、食道炎、胃腸炎及各種消化性疾病、大、小腸重大之手術。

急性後期照護應配合論病例計酬來推動

美國是世界強國,以商業保險為主,卻仍積極發展「急性後期照護」服務,可謂早已預見隨著人口老化腳步加快,政府勢將難以負荷的未來。反觀臺灣,人口老化速度全球第一,富有國家排名第21,已實施全民健保多年,稅收短絀,財政赤字與日俱增,發展「急性後期照護」服務實是刻不容緩。

為免健保破產,住院部分應儘早將論量計酬改為論病例計酬,並配合推動過去被忽視的「過渡期照顧」,未來朝論人計酬努力,方能使健保長長久久,繼續照顧全體國民。

高齡化社會,醫療與長期照護之費用皆會大幅成長,無論美國「急性後期照護」,或英國等國的「中期照護」,皆是強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中技術性護理之家,或居家護理之功能、或利用醫療體系閒置病床轉型提供急性後期照護服務。

因此,善用現有醫療體系,與長期照護體系資源相互轉銜,提供急性後期照護服務,才是令健保永續經營的一帖良方。
本文作者:撰文�李玉明 諮詢�國立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 吳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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