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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健康福利捐調整,補助經濟弱勢民眾自付健保費

配合98年6月1日菸品健康福利捐由現行每包新台幣10元,調整為新台幣20元,行政院衛生署表示將依「菸害防制法」及「菸品健康捐運用及分配辦法」,以調整之菸品健康福利捐中提撥4%(約14.2億元),作為補助經濟弱勢民眾自付之保險費,以減輕其負擔。

該項自付保險費之補助條件及標準,將分兩級辦理,第一級為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者,補助其自付保險費50%,預估受補助人數有24萬人(約9.5億元)。第二級為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未達二倍者,補助自付保險費25%,預估受補助人數亦有24萬人(約4.7億元),兩者合計48萬人,補助金額合計為14.2億元。如以在鄉鎮公所投保之保險對象為例,每人每月應繳自付保險費659元,第一級者每月補助330元,屬第二級者每月補助165元。

符合此項健保費補助資格之民眾,可由同一戶籍或同一所得稅申報戶中之一人申請即可。又符合此項健保費補助資格之民眾,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地分局及連絡辦公室,將於5月15日以後提供申請表件供民眾索取,或由同日起自該局網站下載申請表件。民眾如於6月1日前申請經審核符合資格者,自6月1日起開始補助;6月1日以後申請並經審核符合資格者,以申請當月開始補助。符合資格者健保局會從符合資格者每月應付之健保費繳款單中減收。

民眾如有補助相關疑義,可打健保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30-59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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