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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保險套販賣機合法嗎?衛署稽查不法藥物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接獲檢舉,查獲本市中正區○○加油站發現男生廁所設置有一台投幣式衛生套販賣機,經衛生局稽查隊調查在加油站設置投幣式衛生套販賣機之廠商萬○有限公司並未申請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違反藥事法第27條之規定,另發現所提供之涉案衛生套與面紙合併包裝無許可證字號且未標示中文(外標示QK及Eagle圖樣,反面標示MFG:SURETEX LTD, EXP:12/2009等)違反藥事法第75條之規定,如查證屬實將依藥事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已依法處理並將違規產品移台北縣循線追查。

依營利性衛生套自動販賣機設置及管理要點之規定,衛生套販賣商應向設置地區之衛生主管機關申領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且應將設置地點列冊備查,以利產品管控抽查,否則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品質堪虞之衛生套不但無法達到避孕之效,甚且傳染相關疾病,造成社會問題。

目前衛生套列屬第二級醫療器材管理,自94年6月21日起產品依藥事法第40條規定須取得查驗登記,領有醫療器材許可字號始得製造、輸入、販售,同時販售保險套須申請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始得販售,否則將依藥事法第27條以無照藥商處處新臺幣3-15萬元罰鍰;對於94年6月20日前未提出查驗登記之醫療器材,製造或輸入業者將依藥事法第80條第3款規定並於94年6月20日前回收,市售產品依規定即日起下架,倘不予配合下架者將依同法第80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第94條處罰鍰新臺幣2-10萬元罰鍰。

為防制不法藥物流入市面衛生局除按月對全市藥商進行普查及市售產品抽驗外,本年已並召開8場藥商座談會,與業界溝通,加強法規宣導並要求相關公會自律,不得販賣不法產品,其情節重大嚴重影響健康者,並發布新聞提醒民眾並嚇阻不法。94年1月至9月抽驗市售藥物205 件、膠囊錠狀食品247件,經檢驗品質不合格藥物14件、膠囊錠狀食品17件,不合格率:藥物佔抽驗數6.8%,膠囊錠狀食品佔抽驗數6.9%。

藥物標示檢查共計5676件、膠囊錠狀食品標示檢查2992件,不符規定藥物18件、膠囊錠狀食品89件,不符規定者:藥物佔檢查數0.3%,膠囊錠狀食品佔檢查數2.97%。查獲不法產品共計27件(其中涉及刑事移送案件有26件,另劣藥1件處以行政罰鍰),其他違規而處以行政罰鍰者共計105件(藥物65件�膠囊錠狀食品40件)。

94年度以來查處涉疑產品有33件品質不合格,經分析不合格原因包括違法壯陽、減肥藥,Yohimbine禁藥,甲基安非他命及重金屬等,皆依違反藥事法等相關規定處分。其中以檢出含壯陽類成分Sildenafil 及類緣物之產品為最多,共計15件,又2件檢出各添加Sibutramine減肥成分及1件經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禁用成分Yohimbine。在進一步分析其不合格原因,不難發現許多不肖業者為圖暴利於膠囊、錠狀食品擅自違法添加西藥成分(尤其是壯陽類),經長期或不當服用將危害人體健康甚鉅。

衛生局再次呼籲消費民眾,有病痛要看醫師或詢問藥師,切勿道聽途說,購買誇大療效之膠囊、錠狀食品,以免破財又傷身!於購買藥物時應留意其標籤或包裝是否具有衛生署核准之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完整中文標示,以免誤食假藥。同時,善用社區藥局及社大用藥課程,讓我們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無慮、健康優質的生活環境!

衛生局歡迎民眾共同檢舉不法藥物,請撥專線:(02)2728-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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