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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氣喘發作的處置,攸關生命存活

春節期間發生有男童在高速公路返鄉的塞車車陣裡,突然急性氣喘發作,幸而經國道警察送到醫院急救後,病情獲得控制,最後也順利出院返家休養。台灣兒童的氣喘的盛行率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因此對於氣喘相關知識的推廣和需求也日益增加。氣喘患者在病毒感染、接觸塵螨或蟑螂等過敏原、空氣污染增劇等狀況下會引發急性或或亞急性的臨床症狀如間歇的呼吸困難、睡眠障礙、喘鳴、胸悶、以及咳嗽等及肺功能惡化,此即為氣喘急性發作,嚴重時有致死的可能。

急性氣喘發作可依臨床表現、生理參數及尖峰吐氣流量數值 (若平常有以此小儀器做居家氣喘治療評估及監測)區分出嚴重度。會增加氣喘致死風險的因素包括曾因急性氣喘發作而接受氣管內管插管而於加護病房治療、最近一年曾因氣喘發作至急診求診或住院、沒有規則依醫囑使用吸入性類固醇、最近開始或停止口服類固醇治療、或過度頻繁使用短效支氣管擴張吸入劑 (一個月使用超過一瓶)、具有嚴重食物過敏史等。具有以上這些致死風險的病患在急性氣喘發作時需要特別的加以注意。

關於氣喘急性發作的治療可分成居家自我照顧 (Self-management)、家庭醫師診所治療 (Primary care)及急診或醫院體系治療 (Emergency department and hospital)。此三層級的治療為連續性,不互相衝突的處置。對於病患及病童的照顧者,如何在急性發作時進行居家自我照顧及決定何時送醫是相當重要的議題。隨著氣喘照顧的進步及個體化治療的觀念,2014年的全球氣喘治療指引(GINA, 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開始重視及推廣所有的氣喘患者和治療者間需共同擬定氣喘照顧行動計劃書。行動計劃書內容就需包含如何及早察覺氣喘病發作。計劃書中亦需依據每個氣喘病患目前臨床狀況及用藥詳列急性發作時適當的居家處置、評估方式及需緊急就醫條件等。因此若讀者為氣喘患者或照顧者且與醫師擬定了氣喘照顧行動計劃至少需妥善保管此計劃書以備不時之需。

在沒有照顧行動計劃時,簡單的原則是當患者無法說話或喝水、發紺,肋骨下凹陷及照顧者無法居家進行處置皆需馬上轉送至醫院。發作時的居家處置需先使用短效乙二型交感神經興奮吸入劑(氣喘緩解用藥, 每20分鐘吸2至4噴或蒸氣一劑,可重複吸2至3次)。若症狀改善(PEF回升到最佳值的80%以上),且藥效能維持至少3-4小時,可繼續每6至8小時規則使用吸入擴張劑1~2天並預約回門診追蹤。若在吸入擴張劑後症狀改善然PEF為最佳值的60~80%,則需繼續規則吸入擴張劑並在當日或隔天回診與醫師討論治療計劃。而若在三次的短效型支氣管擴張吸入劑使用後仍未改善 (約一小時)則屬危急狀況,需馬上到醫院急診就醫。後二者情形,若家中備有口服類固醇,可在吸入擴張劑後依治療行動計劃建議或醫囑服用以降低氣道發炎。

當氣喘急性發作病患送醫後,由醫護團隊進行接續治療。除了緩解藥物的持續使用及儘速靜脈注射類固醇外,醫院亦具有支持呼吸道系統的專業儀器來協助病患度過危險期。

最後需提醒的是急性氣喘發作後的規則複診追蹤相當重要,因為常在短期間有重複發作的情形。且氣喘病患的急性發作暗示著目前氣喘控制的治療計劃也許失敗,因此需去探討失敗的可能原因。例如病患或照顧者是否對氣喘本身及治療計劃不夠了解、是否需做控制藥物的調整、病患是否有依治療計劃使用藥物、是否在環境中曝露了引發氣喘的危險因子如抽煙、甚至是否正確使用了吸入輔具等。

急性氣喘發作的處置及觀念雖只是氣喘照顧的一部份,卻在嚴重時悠關病患的生命存活,於此文與各位分享,盼對讀者有所幫忙。
本文作者:彰基兒童醫院兒童過敏免疫風濕科 高峻凱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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