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直系血親輸血,高危險行為
內容如下:
親子間輸血,竟種下禍因,為人長晚輩,慎勿錯用心
非常寶貴的知識-->請停止直系血親輸血
重要醫學知識,因部分朋友寫信來問此消息是否為真?
所以寫 mail至馬偕醫院詢問。
答案是"YES"。
以下報告確實為本院林媽利 醫師所發表的, 林媽利醫師目前是國內輸血醫學之個中翹楚。
輸血時,許多人都不願意接受外來的血液, 認為這可能會造成疾病的傳染。
可是根據輸血專家的研究,如果體內輸入直系血親的血液, 有極高機率引發移植物抗宿主疾病,而且發病後就無藥可解, 率死亡率達99%以上,是一項極危險的輸血行為。
第十屆國際輸血學會亞太大會在國際貿易會議中心舉辦, 其中在國內常被忽略的近親輸血議題,在會場引發熱烈討論, 馬偕醫院 醫事檢驗科主任林媽利建議國內應停止直系血親輸血的行為。
林媽利表示,由於遺傳因子的因素,如果父親血中含有雜合子, 他的父親、孩子血液(上、下一層)的直系親屬, 血液中就含有純合子。
如果雜、純合子都以輸血方式,混合在人體內,這 個人將有極高比例因組織抗原半型的因素, 引發輸血後移植物抗宿主疾病,99%以上發病的人, 平均會在輸血後的兩個月內死亡。
移植物抗宿主疾病的患者,多是因疾病或意外,才接受輸血。
可是若體內再輸入與自己血液相左的純合子或雜合子, 將使這個人免疫力更加降低,出現的反應有皮膚出小疹子、 貧血、腸胃、肺等臟器功能被破壞,患者會在短時間內死亡。
林媽利表示,一旦血液輸入到人體內,就會流竄至全身, 根本無法再完全地抽取來,一旦引發輸血後移植物抗宿主疾病時, 醫師只能束手無策,因為根本沒有藥物,可以去救這個人。
而且當病人因血液純合子、離合子混合,使免疫力下降時, 很多病人甚至可能會被誤認為是因先前疾病所導致, 隨著身體機能降低、慢慢死亡。
至於輸入直系血親的血液,究竟有多少比例的人, 會引發類似的抗宿主疾病,由於國內一直忽略近親輸血的高危險議題, 因此,有多少人因為捐輸親人血液而死,沒有類似的調查報告, 但在日本先前至少已有 5、600人確定是因被捐輸直系血親血液, 引發不良應而死亡。
若直系血親間捐、輸血,要避免引發移植物抗宿主疾病, 就必須將血袋先經放射線的照射,以期破壞血液中的純合子或雜合子, 可是因為太麻煩了,她還是建議民眾, 接受捐血中心內非直系親屬的血袋,反而較為安全。
林媽利強調,國人還存有接受至親血液是最安全的錯誤觀念, 以為血型相符,本身又沒有肝、愛滋等疾病就可以捐血給直系親屬, 依上述調查,已足以推翻這個傳統的觀念, 她除希望國內醫護人員能重視這個議題, 並嚴禁近親輸血的高危險行為。
請問是否為真?謝謝
KingNet藥物諮詢特別門診藥師回答
義守大學義大醫院中藥科 吳宗修藥師
在這裏引用網路追追追的調查報告來回覆:
這封電子郵件在網路上流傳甚久,我們一度以電視媒體曾報導過來回覆外界詢問,不過日前又收到網友來信指出,信上所言似乎太悖離其所學知識,加上也有醫師在網上發表不同意見,因此,我們決定以追追追的方式,重新整理這件事的來龍脈。
首先,這個說法是怎麼來的?有根據嗎?答案是有。根據民生報1999年11月13日11版醫藥新聞的報導:「近親輸血 比陌生人捐輸更危險」。這個說法是由日本的學者所提出的,發表人是日本紅十字會捐血中心執行長竹尾(Dr. Takeo)。他在台北舉行的國際輸血學會亞太地區大會中,發表因輸血而導致造成移植物抗宿主疾病(Graft Versus Host Diseases;簡稱GVHD)的報告。
同時與會的人有台北榮民總醫院輸血醫學科主任曾成槐、長庚醫院臨床病理科主任、當年的輸血醫學會理事長孫建峰、台北馬偕醫院醫學研究科研究員林媽利。不過三個人的看法並不一致,據報導,孫建峰認為還需深入研究後才有定論。林媽利則建議應停止直系血親輸血。
這則新聞在三年後開始發酵為網路謠言,在天下文化健康生活專欄擔任作家的花蓮慈濟醫院家醫科許禮安醫師,於2002年9月1日發表了「直系血親輸血之惑」,質疑網路上的說法有嚴重錯誤。(參見:直系血親輸血之惑)
林媽利則在同年的10月14日於自由時報的版自由廣場再次發表看法(參見:健康局Q&A),相關內容也刊在馬偕醫院的網站上。請參見:停止近親間的輸血
換句話說,至目前為止,我們可以理解到幾件事:
1.有這麼一回事
2.林媽利醫師確實建議停止直系血親輸血
3.醫界有不同的聲音
所以,我們接下來的問題是,醫界怎麼看這件事呢?從1999年至今,所謂「更深入的研究」已經執行了嗎?目前有沒有定論呢?以下,我們訪問中華民國輸血學會理事長曾成槐醫師,來為這個案件做一個結論。
曾醫師表示,目前的作法是「不鼓勵」。但也不是完全禁止,如果在情況緊急時(如大車禍),經過主治醫師同意,還是可以輸血。
曾醫師也指出,近親輸血,除了潛藏「移植物反宿主病」的危險,也有未經篩選的問題,一般捐給病患的血,在送入血庫前,就會經過篩選,以避免帶有B肝、C肝、HIV甚至梅毒的血液輸送給病人。如果真不得已,要使用近親的血液,醫院也要先照射過,讓血液中的淋巴球失去攻繫的能力,才能使用。
補述:
謝謝網友來信提醒,針對兩個大家可能會誤會的地方再說明一下,網路原本的轉寄郵件上有提到「99%以上發病的人,平均會在輸血後的兩個月內死亡。」--這個地方要注意是是「發病後」,並不是指直系血親輸血的死亡率高達99%。
另外一點,在林媽利醫師的文章中也有提到的,1998年以後,大部份血袋都經過照射,所以每年發生率已下降到2例。這也是為什麼林及曾醫師都主張如果非要直系血親輸血,至少要先照射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