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rid1869說笑話:

2003-03-25

(-_-)||
大二的時候,上法律課,我們法律老師有個癖好,喜歡提問,提問之前必須高聲重復一遍問題。
有一次正在上《民法通則》,突然老師又提高聲音開始提問,所有同學都恐懼地盯著老師,惟恐被喊到,
因為老師以提問來代替點名,所以是看著點名冊提問的,所以大家都不必低下頭。
 “1班25號!”老師點道。
  一片沉默(張三正在發呆)……
 “25號--張三!來了沒有?”老師重復道,刷!整個教室的人都看著張三。
 “沒來!”張三大叫。全班人都愣了!不過很快又開始佩服張三的勇氣了。
 “怎么沒來的?”老師又問。
 “他病了!”張三無奈,只得撒謊,全班一陣哄堂大笑。
 “你是他宿舍的嗎?”對于莫名其妙的大笑,老師也被搞糊涂了。
 “是的。”面對老師的盤問,張三臉都綠了。
 “太不像話了,回去告訴他,讓他下午到辦公室來找我!”全班同學又是一場大笑。
 “啊?!好。”張三頭皮都開始發麻了,下午找誰替我去挨罵呢?
就李四吧,唉,又得請那小子吃一頓了。
  張三正在為逃過一個問題而慶幸,老師又補充道:“那這個問題你替他回答吧?”
 “啊!?”張三極不情願地站起來,鬱悶之情可想而知,教室內已經有人笑痛肚子了。
 “老師,能不能重複一下您問的問題?”
 “啊!!這個問題我已經重複了三遍了,你怎麼上課的?”
 “不好意思,我沒聽清楚!”張三額頭上已經有汗珠了。
 “那好我再重複一遍……”
 “我,報告老師,這個問題我不會回答。”張三想反正是一死,何必死得那麼窩囊呢,
於是理直氣壯起來。
 “那好,下午2:00和張三一起到我辦公室來!”語畢,所有同學都笑到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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