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原位輸乳管內乳癌(DCIS)是否需要接受放射治療?

A:

對於罹患有原位輸乳管內乳癌(ductal carcinoma in situ)的病患,在過去的治療方式主要是將乳房做完全的切除,而這也一直是乳癌的標準治療。近年來,因為廣泛施予乳房攝影篩檢的關係,使乳部疾患易於發現,因而這種形式的乳癌發生率也逐漸升高。

  為了女性美觀的因素,為了保存乳房而施行的乳房保存手術也相對的比較多了。在近期的醫學研究報告指出,目前廣為歐洲研究團隊採行的治療原則是對乳癌施予局部切除後,再接著給予放射治療,以期達成與乳房完全切除一樣的治療效果。

  歐洲癌症研究及治療組織在1986年至1996年期間,篩選了乳癌病患的乳癌腫塊小於5公分的病患,並且將她們隨機分成兩組。在施與乳癌腫塊局部切除手術後,分別施予或不施予放射治療,二者在四年的疾病緩解比率分別是91%及84%。

  關於這一項隨機臨床試驗的報導,研究主導者指出,原位輸乳管內乳癌的病患,假使在接受乳房保存手術後,接著接受放射治療,的確有治療上避免復發的益處;然而,這仍是有例外的,特別是對於有復發危機的病患,如病患已是復發的病患、有家族乳癌病史者、或併有其他高危險因子者,乳房保留手術加上輔助性的放射治療並不是最適合的治療方式,仍應以乳房完全切除手術為主。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戴承正醫師

2003-06-09 0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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