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美白針護身,還是傷身?=微博答客問2011110201

A:

(圖片取自網路http://www.flickr.com/photos/narwal/2279898415/)
西藏的北京寶貝:
關於關於美白針是否對身體能有很好的療效,請醫生確認一下好嗎?
我的回答:
我實在不樂意談論「美白針」;說真話會得罪利益人士,不說真話會傷害自己。
各位莫緊逼…迫人上梁山~
1. 我在從「投資報酬率」看美白針…與醫療道德!?提過:
嚴謹追溯美白針歷史,前身應當源自於保肝劑。長久以來,華人肝炎比例偏高,醫師因此提供保肝劑的注射。這些「保肝成分」以維它命B群、肝臟胺基酸及谷胱甘肽為主體。隨著「大家愛打針」的民族性發揮到了極限,維它命C、銀杏萃取物、硫辛酸等營養及抗氧化物質也被加入,然後…忽然發現有些人「變白了」!
也就是說,世界上本來沒有美白針—「靜脈注射」是如此嚴肅的侵入行為,為了「美白」這種低階生命需求,醫師「不應該」發明美白針,這也是當年爭議與撻伐所在。然而商人是逐利的,群眾可以被洗腦…而媒體,本來應當負起正面教育責任~
也就是說,萬一「美白針」對身體產生好處,目標不應該是「美白」,而是「保肝」。
2. 對於醫師來說,「絕不傷害患者(non-maleficence)」是醫師誓約的核心精神。更嚴格地說,William Frankena提出了「不應施加傷害」、「應該預防遭受傷害」、「應除去傷害」與「應作善事或促進善」四大準則。Bernard Gert也提出「不要剝奪病人的生命福祉(do not deprive others of the goods of life)」。
這些「不傷害原則」最簡單的解釋,就是「大多數以幫助患者為目的的醫療處置,都帶有相對的健康風險;因此醫療人員在執行每項治療措施前,必需詳加分析,務必避免該治療的傷害大於對病者的好處。」
從這個邏輯展開,各位就可以理解我在從「投資報酬率」看美白針…與醫療道德!?所說:
身為醫師,「醫學倫理」永遠處在「醫學技術」的前位,這是基本準則。歷史上太多忽略「不傷害病患」的錯誤前例;戰爭中以「醫學進步」為藉口的恣意實驗,最後受傷的不僅僅是受術者、不僅僅是戰犯,也將整個醫學界的尊嚴都賠進去。這些價值、前後位的判斷與認定,主要依據「生命需求的相對輕重」。
各位很清楚:相對於「傷害健康」這種重大風險,「美容」基本上算是低階生命需求。更白話地說:「肌膚黑黑的」不會危及健康,「醫療侵入行為」卻可能造成不明風險。即便美白針提供些許美白效果,考慮到感染、漏針、心血管液體負擔、腎臟與肝臟傷害、人際傳染的各種風險,醫師不應當「因為美白而提供靜脈注射」是非常確定的。「以針劑侵入風險換取區區美白利益」確實違反了「絕不傷害患者」的醫師誓言。
結論就是:
我反對「美白針」,不是反對「所有必要的針劑治療」,而是反對「以針劑侵入性治療這種相對高層級的風險,加諸在美白這種相對低階的生命需求」。
有些人願意以珍貴的健康權益,交換虛無飄渺的美麗需要;這部份的價值觀確實見仁見智。但是身為醫師,我始終無法勉強自己從事「美白針」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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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閱讀:
從「投資報酬率」看美白針…與醫療道德!?=上海週末畫報邀稿 2011-05-10 19:07
此文由宋奉宜醫師收錄至皮膚科常見問題集

2011-11-02 1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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