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遇到醫療糾紛時

A:

一般遇到醫療糾紛時,通常有幾個步驟與管道:

1直接面對醫師

醫師一旦承認自己有錯,會影響將來司法的審判。因此,醫師在面對病人或家屬提出質疑時,幾乎都不會承認自己在醫療過程中有錯誤,以免為日後留下不利的證據。

2直接面對醫院
 
很多醫院都有一套「標準的」醫療糾紛處理作業流程,病人或家屬往往得面對長時間、層層裁示的文件處理過程,卻始終無人與之對談;即便有人出面處理,如果沒有特殊的身分地位,往往也無法與有決策權的人面對面的對談。

3向衛生局陳情
 
對醫療過程有疑義,通常會由當地衛生局先進行調解。調解結果大都是「調解失敗」。

4找消基會

5找民代

6提出法律告訴


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有和解、調解、仲裁、訴訟。

建議你可以到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申請

電洽(02)27417659
此文由KingNet編輯部收錄至家庭醫學科常見問題集

2002-05-15 18: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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