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精神病人病情突發時,該怎麼辦?

A:

當您的親人、朋友突然出現精神不正常的現象或症狀突然加重時,該如何先作處理呢?如果他/她本人並不覺得自己已經生病時,又該怎麼辦呢?以下幾點供您參考:

一.發病徵象之初步處理

若您警覺親友出現眼神怪異、沮喪、話變多或變少、生活作息改變、激動不安、四處遊蕩及不符現實的言語等異於平時的行為時,有可能是罹患精神疾病或是病情再度發作了。您可以就近帶他/她到各精神科門診看診,或與當地衛生所聯繫尋求專業人員協助。

二.需尋求專家協助之狀況

1.若您已經努力勸他/她接受協助、就醫,遭其拒絕時。

2.他/她認為自己沒病、有明顯傷害自己/他人的行為傾向時。

3.出現無法自我照顧生活起居時。

請嘗試去了解他/她、陪伴他/她,以防止他/她做出進一步的自傷或傷人行為,並請立即聯絡精神科緊急醫療網,由專業人員告訴您處置方法。

三.需報警之狀況

如果病人已經出現危害他人、傷害自己或製造公共危險等行為,例如放火、自殺、揚言殺人等情形時,您必須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分局110或消防隊119求助,請求協助將病患送往就近之合作醫院急診室。到達醫院之後,請將患者病史、用藥的情形、求醫經過、最近生活變故等,詳細告訴醫護人員,以利診治。


資料來源:國軍左營總醫院
此文由KingNet編輯部收錄至精神科常見問題集

2009-09-22 11: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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