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想請教下有關化療藥物Erbitux,請問其效果如何呢?需要自費嗎?有通過衛生署核可嗎?(PS我母親是胃癌末患者

A:

目前衛生署已核可,但其核淮的適應症為Erbitux 與 irinotecan合併使用,治療經內含irinotecan 之細胞毒性治療失敗且具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表現型的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的病患。Erbitux與放射線療法合併使用,治療局部晚期之口咽癌、下咽癌及喉癌患者。因您母親為胃癌末期患者,是否有符合其上述健保給付的適應症,建議您去請教專科醫師.

以下是有關化療藥物Erbitux的相關資料:
自2007年3月1日起,標靶治療藥物「爾必得舒」(Erbitux)已有條件獲得健保給付。健保局給付的條件是列為第三線治療,亦即包含「抗癌妥」(irinotecan)以及「樂鉑」(oxaliplatin)的二線化療失敗後始可由醫師提出申請,進行「爾必得舒」與「抗癌妥」的組合式療法。如病患希望提前到第一或第二線使用,也可選擇自費提前接受組合式療法。
2007年4月間,於美國癌症研究學會(AACR)年度大會中所發表的一項跨國臨床研究(EPIC)顯示,相較於單獨使用「抗癌妥」,將「爾必得舒」搭配「抗癌妥」用於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的第二線治療,能夠有效增加病患的治療反應率(response rate)以及無惡化存活期(progression-free survival)。這項研究所收治的對象,係接受「樂鉑」治療失敗後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研究發現,併用「爾必得舒」與「抗癌妥」的患者(研究組),其疾病無惡化存活期從2.56個月延長到3.98個月,增加了50%;而腫瘤至少縮小一半的治療反應率從4.15%,提高到16.36%,為原來的4倍。就整體存活期(overall survival)而言,接受「爾必得舒」搭配「抗癌妥」組為10.71個月,而單獨使用「抗癌妥」組(控制組)則為9.99個月,並沒有達到統計學上有意義的差異性。可能的原因,係超過40%控制組的病患(即一開始未合併使用爾必得舒者),由於治療的反應率極低(4.15%),且無惡化存活期極短(2.56個月),在他們因疾病惡化而終止臨床試驗後,基於人道的考量,再行接受「爾必得舒」搭配「抗癌妥」的治療。由於這些控制組病患最後也接受到「爾必得舒」的治療,造成兩組病患最後總存活期的差異性因而被削弱。

「爾必得舒」是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治療的新武器,它是一種單株抗體,也是上皮生長因子接受器(EGFR)的阻斷劑。研究顯示,約百分之八十的大腸直腸癌細胞膜上的EGFR呈陽性。EGFR本身係位於細胞膜表面的一種蛋白質,它可以將血液中導致癌細胞生長、繁殖、以及抗凋亡的訊號傳遞到細胞內,不但會導致癌細胞容易生長,也容易對化學治療產生抗藥性。因此使用「爾必得舒」這種單株抗體將EGFR加以阻斷,活化癌細胞凋亡作用,可有效抑制大腸直腸癌細胞的生長,並增強大腸直腸癌細胞對化學治療藥物的敏感性。

近年來,大腸直腸癌已成為影響國人健康的重要問題。2003年臺灣地區大腸直腸癌已高居國人十大癌症死因的第三位,僅次於肝癌及肺癌,是近年來發生率成長最快的癌症之一。根據2004年最新資料,台灣當年度有8000新增大腸直腸癌案例,發生率為10萬分之35。不過大腸直腸癌也是各類癌症中,少數能夠早期發現且有效治療者。拜化學及標靶治療藥物之賜,過去難以治療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也順利擺脫「絕症」惡名,而有根治的機會。

早期大腸直腸癌經手術切除,九成以上都能根治。但有約五成的病患,一發現時就已經轉移(包括淋巴轉移以及肝、肺等臟器之遠端轉移),淋巴轉移仍有機會根治,若發生遠端轉移,就不容易治癒了。肝臟以及肺臟是大腸直腸癌最容易產生遠端轉移的部位。轉移性大腸直腸癌,如果不做積極治療,只做支持性療法,只有半年壽命。使用傳統的化療藥物5-FU加上葉酸則可將壽命延長到一年;若再搭配新一代化療藥物,例如「抗癌妥」、「樂鉑」等,壽命可延長到20個月,如果併用新一代標靶藥物,勢必能進一步延長壽命。

過去大腸癌一旦轉移到肝臟便無法開刀,醫師只能放棄,但近年來,因為各種化療、標靶治療藥物極為有效,肝轉移患者透過化療,便有機會將把腫瘤縮小到可以切除的程度。根據法國學者的研究,將轉移性病灶切除後,有三分之一的病人有機會可以治癒,這根本是過去無法想像的事情。即使某些病患無法開刀,也可以透過其他輔助治療,如「射頻燒灼」法等,幫助殲滅肝臟內的腫瘤,延長壽命。

根據2004年刊登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的一篇研究顯示,將「爾必得舒」與「抗癌妥」合併使用,對於「抗癌妥」治療無效的轉移性大腸癌,會比單獨使用「爾必得舒」更為有效。該研究共有329位病患在接受含有「抗癌妥」的治療無效後;其中218位接受「爾必得舒」以及與試驗前相同劑量的「抗癌妥」合併療法,另外111位病患接受「爾必得舒」單獨治療。結果發現,不論是單獨使用「爾必得舒」或是與「抗癌妥」合併使用,在臨床上都有顯著的療效。合併療法組其反應率比單獨使用「爾必得舒」高。合併治療組平均腫瘤惡化的時間也較長;接受合併療法的病患,平均存活時間也較接受單獨療法的病患,存活時間來得長。值得一提的是,有部分病患在「抗癌妥」與「樂鉑」兩種藥物治療失敗後,於接受「爾必得舒」與「抗癌妥」合併使用後,腫瘤又再度縮小,顯示「爾必得舒」可以使部分已經對化療藥物產生抗藥性的癌細胞重新恢復敏感性。

「爾必得舒」的建議給藥方式為每週一次靜脈注射,第一次注射劑量為每平方公尺體表面積400公絲,之後為每週每平方公尺體表面積250公絲,於注射前宜投與抗組織胺類藥物,以預防過敏反應。該藥的副作用十分輕微,最常見的副作用是痤瘡般的皮膚疹及甲溝炎等皮膚症狀。然而,痤瘡般的皮膚疹的出現,反而是「爾必得舒」出現抗癌療效的指標。
「爾必得舒」對全身性化學治療而言,是一項革命性的發展,也是醫學界對抗癌症的一大進步。
此文由吳宗修藥師收錄至藥物諮詢常見問題集

2008-06-12 08:11:50

立即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掌握最新健康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