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請問這樣服用過期的藥是否有什麼風險?

A:

Q:引述<海嵐(lovemorestar)>之銘言:
我常常可以看到大人因為捨不得過期的藥(常常是罐裝的藥丸,比如胃藥最為常見),況且想說症狀也一樣,而想說服用也沒關係,請問這樣服用過期的藥是否有什麼風險?如果偶爾為之是否也不會怎樣?因為我看很多人也沒事,這應該只是巧合嗎?

A:很多常見的藥品過期后輕則引起不良反應,重則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如四環素,60%過期後會產生有害物質,對腎功能造成損害;過期一年的維生素C不僅藥效會降低50%,而且其分解成分可能誘發糖尿病、結石病等。版主曾發現一個案例: 嘉義縣太保市胡先生一家前不久就由於服用了過期藥而險些釀成大禍:那天,胡先生一家三口感冒,於是根據以往經驗,分別服用了自家藥箱中的感冒藥,但由於藥品已經過期,三人相繼上吐下瀉,幸虧鄰居及時將他們送進了醫院。因此,建議民眾常用藥品少量備用,不宜多;不能服用過期藥品,平時應注意檢查藥箱,有的藥品如果保管不好,即使在保質期內也會發生變質;而處方藥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

2006-08-20 1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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