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乳癌造成的原因

A:

原因不明。常見危險因子:1.家族中曾罹患過乳癌者。如果母親得過乳癌,則自己得乳癌的機會比無家族史的人高達二至三倍。

2.曾得過乳癌者,則另一側再患乳癌比正常人高達二至十四倍。這與病人的年齡、有無家族史,乳癌的病理類型有相當大的關係。

3.曾接受過放射線照射者。由日本原子彈爆炸倖存者的經驗及其他長期接受照射的研究顯示,放射線確使罹患乳癌的機會增加,且年紀愈小就接觸者,機會愈高。

4.生產第一胎的年齡愈晚者。與乳癌最有關係的是生第一胎的年齡。20歲以前生足月頭胎者險向最低;30至35歲則增為二倍,35歲以後才生產者則超出2.5倍以上。

5.初經較早或停經較晚者。

6.偏好高脂肪食物者。

2006-04-04 1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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