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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父母溝通術!零用錢的意義

青春期父母溝通術!零用錢的意義_圖1

作者/尹多玉 譯者/梁如幸 整輯/黃慧玫 圖片設計/Kato 本文出處/摘錄自高寶書版出版《青春期父母求生指南》

我還記得在「國民小學」的時代,那時放學後總和朋友們一起在回家的路上買零食吃,一百塊(約台幣三塊)就可以買一個類似「嗨啾」的軟糖和一個熱狗或是一支魚板、炸物,那時候爸媽並沒有固定給零用錢,只有需要帶學校準備物品的時候,或是爸媽經濟比較寬裕的時候才會偶爾不定期地給一下零用錢,也因此我從來沒有先擬定過什麼用錢計畫。

我也沒有另外教過我家的兩個孩子什麼經濟概念或是管理零用錢的方法。從孩子小時候開始親戚或是朋友給孩子的零用錢,我就幫孩子們以他們的名義存到銀行裡。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孩子們開始用懷疑的眼神問我:「媽媽你該不會把我的錢都花光了吧?」所以我就把存摺拿給他們看,和他們約定等他們再大一點就會讓他們自己管理這些零用錢,也是從那時候開始給孩子們零用錢了。

給零用錢的時候,父母應該要先知道「給零用錢」的意義,固定給零用錢等於認可孩子有選擇的自由,也就是說,給零用錢等於給孩子經濟上的自由,讓他們可以去買想要買的東西,把錢花在想要做的事情上面。

如果以這樣的基準來思考的話,什麼時候開始給零用錢比較好呢?又應該要給多少才恰當呢?其實這些問題並沒有標準答案,只要根據每個家庭的經濟狀況,以及父母認為重要的事物來制定規則就可以了。首先,可以給零用錢的時期,應該是孩子跟父母提出需求,而且孩子有能力可以保管錢的時候,大概是在孩子小學低年級、真正開始他們社會生活的時候。

而決定要給多少零用錢時,必須要讓孩子先思考自己的零用錢會花在哪些必要的地方以及大概會花多少錢,再和孩子一起討論並決定;同時也必須要讓孩子知道根據我們家的經濟情況,零用錢的金額也可能會有所變動。

另外,也必須和孩子一起討論零用錢包含的範圍,像是交通費、零食、學校要買的東西、文化活動消費等是否要算在零用錢裡。我們家的情況是交通卡片儲值或是定期要買的學校物品會另外給錢,所以每個月給孩子的零用錢並不多。

一開始一個禮拜給一次零用錢維持了一陣子,但是依據孩子的生活模式,他們的消費行為並沒有那麼固定,所以就變成一個月一次,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發生。

雖然給零用錢就是允許孩子可以自由地照著自己的想法來花錢,但是也要培養孩子的責任感才行,特別是青春期的孩子想買的東西那麼多,要花費的金額也會跟著增加,因此父母與子女間也很容易發生衝突。如果孩子一天就把零用錢都花完的話,就必須要讓孩子等到下次發零用錢,絕對不可以因為孩子沒錢就自動給他們錢。

給零用錢和管理零用錢都是父母的義務與責任,一開始就完全放手告訴孩子「你自己管理你的零用錢吧」與放任沒有什麼兩樣。在其他方面也一樣,都必須先培養孩子管理的能力才行。這個時期最重要的就是父母的指導,訂定一條明確的界線,並且讓孩子明確地知道當他們越線時會有什麼樣的後果發生。

青春期父母溝通術!零用錢的意義_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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