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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輪椅限乘一人 守時速不超載

臺灣65歲以上的老年人已超過12%,人口嚴重高齡化,有些長輩需要仰賴輪椅代步,就要先了解電動輪椅的性能及使用者的需求,才能選擇一台適合的助行工具,讓需要的肢體障礙者及銀髮族安全地使用操作。 

醫療器材第二等級(中風險) 電動輪椅又稱動力式輪椅(Powered wheelchair),是醫療使用的輪式電池動力式器材,屬於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中風險性),可供受限於坐姿的患者行動時使用。相較傳統機械式輪椅(第一等級醫療器材,低風險性),兩者都是日常生活輔助載具,但動力式輪椅使用電池作為動力,增加使用者的便利性,使用範圍更為廣泛,適合肢體障礙但認知及反應能力皆正常的操作者。 

要如何選購一台適合的電動輪椅呢?民眾可評估患者及其使用環境,先了解產品的規格及性能。除常見的基本功能前進、後退、轉向及煞車外,如輪椅載重及座位尺寸是否符合患者體型,輪椅爬坡、越障能力、最大行駛距離,以及最小迴轉半徑是否適合居家使用環境?而輪胎規格、續航力、電池及充電規格等皆為選購的依據。 

提醒使用者注意,電動輪椅為醫療器材非交通工具,可以搭乘捷運,應視為行人,最高速度須遵守行人的管制規定,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且僅限一人使用,請勿超載,以免危險使用又觸法喔!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民眾在選購電動輪椅時一定要認明有衛生福利部核發「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產品,以確保產品功能,如動靜態穩定性、剎車效率、加速度及電力控制系統等皆符合標準。購買前確認患者條件與使用環境,選擇符合使用者需求的電動輪椅並且遵守使用注意事項,如此便可讓銀髮族與身障者們安心出門,行動不設限。
本文作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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