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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遲緩兒童與早期療育之簡介

所謂發展遲緩,是指出生後之嬰幼兒在運動、感覺、認知、心理、語言、情緒及社會適應等有發展障礙,在一定時間內未達正常發展之孩童的90%者稱之。在復健科門診之嬰幼兒,大部分皆因上述之單一發展障礙或遲緩,諸如粗細動作(運動)發展遲緩,或是因為合併多種發展遲緩,諸如運動遲緩,同時亦有語言及認知方面之障礙。 

當然在這些患童中,有些只是單純在某一方面發展遲緩,有些則可能因單一發展之遲緩導致多重功能發展之遲緩。例如粗動作發展遲緩之嬰幼兒,可能因在早期無法像正常孩童般探索學習周遭環境,亦無法發展手之細動作及口唇協調動作。因此,早期發現及治療,可減輕發展遲緩的嚴重度,且有助於減少其擴散的相互效應。 

正常嬰幼兒在二歲內的發展非常迅速,且循一定之順序軌跡逐步而全面地發展。發展遲緩可能導因於胎兒期、生產或產後期中任何急性或慢性、直接或間接的病因在未成熟之神經系統(尤其在腦部)產生病兆所致,或是環境因素剝奪其正常之學習發展所造成。臨床上造成發展遲緩常見疾病或高危險群包括腦性麻痺、唐氏症、體重過輕之早產兒脊髓發育不良症、德國麻疹之先天性感染、問題家庭新生兒、生產時導致之新生兒呼吸窘迫症候群、聽障或視障之兒童及心理行為障礙兒童等。 

有些功能異常或發展遲緩在早期是隱而未見,但隨著年齡增長與生態環境複雜會逐漸顯現,例如5至6個月大的嬰兒還不會
本文作者:台灣振興醫院復健醫學部主任劉復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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