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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令冰品衛生要顧好 飲冰品配料「冷藏」及「溫度控管」不可少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媒體報導的4家知名冰店疑似『生菌超標』事件,進行現場實地稽查抽驗,除『龍都冰菓室』未營業無法抽驗外,其他「永康15、楊記冰店、芋頭大王」等3家冰店都已完成稽查抽驗,樣品送驗後約10天後簽發檢驗報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飲冰品業製售衛生管理,除每年訂有計畫專案抽驗外,也列出教戰守則提醒業者遵守,因為飲冰品豐富而又多元化的配料(芋頭、紅豆、蜜豆、花生、粉圓等)多為熟食產品,在常溫下販售不能超過2小時,要重視「冷藏」及「溫度控管」,並「分段適量取用」才是保持食品衛生安全的不二法則。

行政院衛生署曾針對不同溫度(4、18、35℃)保存下的熟食產品(以涼麵為例)之菌數繁殖進行分析。結果顯示,涼麵在冷藏溫度(4℃),即使放置24小時,菌數增加仍小於10倍。但如在炎熱之35℃夏日,原本符合衛生標準之涼麵有菌落數3,100,經2小時,即長出21,000菌落數(超出衛生標準);經3小時及4小時後菌數分別可達530,000(171倍)及1,580,000(510倍),而於5小時後,實驗中之菌落數更已覆滿培養皿,量多至無法計算。

行政院衛生署針對飲料及冰類、冰塊依其製程訂有不同的衛生標準,以冰塊及刨冰類產品而言,雖都屬於「冰類衛生標準」判定,但冰塊衛生標準為每公撮中生菌數100以下、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陰性;刨冰則為每公撮中生菌數100,000以下、大腸桿菌群100以下、大腸桿菌陰性;咖啡及茶飲料、果實水則屬於「飲料類衛生標準」判定,每公撮中生菌數10,000以下、大腸桿菌群10以下、大腸桿菌陰性)。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提供販售衛生安全飲冰品的小撇步,呼籲飲冰品製售業者,應重視商譽,遵守下列食品衛生操作守則,讓市民食用安心。


一、以挖勺舀取飲冰品配料前後,要徹底洗淨雙手。

二、芒果或西瓜等水果選用要新鮮、徹底洗淨,切塊備用要適量。

三、生、熟食所使用之刀具、砧板應分開放置、使用。

四、芋頭、紅豆、蜜豆、花生、粉圓等配料要分開加蓋冷藏或以保冷設施儲放販售,同時妥善控制販售量,並分段取用,常溫販售不超過2小時。

五、刨冰及飲冰品配料要分開包裝給客人,不要事先預拌在一起。

六、選用合法工廠的冰塊或自製冰塊之水源要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且有檢驗證明。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業者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對於自家的產品衛生安全應嚴格把關,必要時可將產品自主送驗行政院衛生署認證合格的實驗室檢驗,以昭公信。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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