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大小:

公共衛生積極監督的一場戰疫:結核病≠不治之症!

文�臺大醫院內科部 張佑綸醫師

結核病是由結核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引起的飛沫傳染病,過去由於缺乏有效的治療藥物,病患約有半數死亡、四分之一成為慢性傳染源,幾乎等於是不治之症。

1944年後,結核藥物陸續問世,各國結核病的流行已有顯著的改善。但自1980年代起,由於許多國家防治計畫不完善、多重抗藥性結核的產生、愛滋病的盛行及全球人口的快速流動,全球普遍面臨結核病回升的威脅。因此,世界衛生組織希望各國積極推動DOTS (Direct Observed Treatment, Short Course),即「送藥到手,服藥入口,吞了再走」以標準治療方式直接監督治療。

病人在衛生工作人員或家庭可靠成員監督下,吞下每一顆藥錠,可說能保證病人按規服藥。這方式實施的結果令人十分滿意,治癒率均能高達95%以上,且能降低抗藥性及復發率的產生。

台灣初發病患多重抗藥性結核的比率,已自1990年代的0.2%增加到目前的2.1%,十年間增加十倍。如果抗藥性結核的問題不能快速改善,以後可用的有效結核藥物勢必越來越少,結核病的治療越來越困難。

除了少部分病患是因一開始即感染已具抗藥性的菌株外,大部分的多重抗藥性結核(MDRTB)和病患的服藥的順從性有關:例如不規則服藥、服藥期間不足就自行停藥、選擇性服藥等等,都可能增加結核菌產生抗藥性的機會。

當懷疑病人為多重抗藥性結核時,醫師一定要竭盡所能地蒐集病人之結核病史與用藥史,以判斷是否需調整處方的藥物組合。一旦決定改變處方,則必須根據抗藥性試驗的結果,選擇三種以上有效的藥物投予;若無抗藥性試驗可供參考,則應選擇二至三種以上未曾用過的藥物同時加入,以避免新的抗藥性產生。

至於MDRTB病人的治療期間則尚無定論,療程需延長為18∼24個月或結核菌陰轉後再服藥一年是一般較能接受的標準。對抗結核藥物完全失效的慢性開放性病人,須緊迫盯人的以一對一「DOTS」治療方式,提高其服藥的順從性。近年來,有多種新藥可治療MDRTB,雖然已有初步之臨床治療成果,但仍需謹慎使用第二線藥物,以避免造成更多的抗藥性結核病。

結核病治療失敗後或發生抗藥性結核病後,再次治療時所使用的第二線抗結核藥物藥效差、易於發生續發抗藥性、副作用更大、價格十分昂貴、而且治療期間更久,治療成功的機會卻不甚樂觀;其治療成功與否,仍繫於處方藥物組合是否適當、治療期間是否足夠及病人是否按規服藥。

所以在每個病人接受初次治療時,就應竭盡所能,監控並協助病人完成6∼9個月的療程有效治癒結核病,預防抗藥性結核病的發生。萬一治療失敗或發生了抗藥性,應盡快轉診至結核病防治專責機構(慢性病防治局、院、所)治療,以免抗藥性結核菌在社區內持續散播。

延伸閱讀

穴位舒緩

立即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掌握最新健康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