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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不性由你∼青少年「性別認定與同性戀」問題淺談!

案例一:小文自國中階段即在「尼姑學校」求學,甫進大學的她,面對和男同學的互動常會感到不知所措。非常懷念中學都是女生的求學環境,高中時期和學妹的交往更使其以為自己應該是個「蕾絲邊」,可是現在竟會對於學長的追求而感到臉紅心跳,面對以往不曾有過的感覺而感到困惑與自責,困惑的是以往的自我認定似乎是錯誤的,自責的是自己不應該背叛學妹的感情。

案例二:建廷的父母氣急敗壞的到校控告另一名男學生誘拐自己的兒子,懷疑他倆有「不正常」的關係而要求校方對另一名同學加以處分。探究之下,發現建廷的父母在整理期房間時發現若干情書,原本以為高中生的建廷只是單純的交女朋友,沒想到他交的竟是「男的」女朋友,這點讓保守的父母直覺認為建廷病了,直嚷者要帶建廷看醫生,看看吃藥以後他的病會不會好。

現今社會越來越開放,同性戀議題不再像過去隱諱不談,曾聽過一個笑話:甲女與乙女一塊兒在健身房運動,甲女眼見一位帥哥問乙女說:「你看那位帥哥真帥,你認識嗎?有女朋友嗎?」乙女回說「有啊,他女朋友是『公的』」。然而青少年時期在一個發展混淆的階段,自我認同是個相當重要的發展任務,除了發展自信與自尊外,性別認同也是自我認同的一部份。青少年階段本就處於一個極度需要同儕支持的心理狀態,若是在缺乏異性互動的學習環境下,很容易將同儕支持依偎的感覺解釋成為一種愛戀的感覺。

青少年生活中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達成「性認定」,這過程是透過從與同性朋友的友誼變成與異性朋友的浪漫接觸來認同自己的性別、處理自己的性衝動進而發展出親密的浪漫關係,這些都是達成性認定的重要步驟。而個人的性取向通常是出現於青年期,無論是對同性(同性戀)或是異性(異性戀)感「性趣」,請注意是「性趣」,而非「興趣」。

對於同性戀的形成原因,有諸多假設與理論,包括基因因素、某種賀爾蒙不平衡、家庭中母親佔優勢與軟弱的父親(被認為是引起男同性戀的成因之一)、以及偶然的學習(曾被同性戀者引誘,產生對同性的性偏好),但至目前為止,尚未有科學的證據加以證實。

另外,Ellis和Ames(1987)指出性取向決定於某種包含賀爾蒙和神經系統因素的複雜產前過程;如果受精後第二個月到第五個月之間,性賀爾蒙程度處於典型女性範圍時,個體在青春期將受男性吸引,反之,則受女性吸引。根據Ellis和Ames的理論,個人所處環境得有強大的影響力才能克服既定的異性戀或是同性戀傾向。現今較普遍的看法有若干認為,人們會成為異性戀或是同性戀原因很多,但不同賀爾蒙與環境之間的互動最重要。

但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師長在得知自己的孩子或是學生似乎出現同性戀的舉動後,就著急地認為孩子生病了,只要看過醫師,透過藥物或是心理治療,就能完全治癒,所謂治癒只的就是從同性戀「變回」異性戀。提醒諸位師長的是,同性戀並非一種疾病。許多師長表面上雖可認同同性戀並非疾病,但又一味認為只要強行介入必能改變其性取向,試問,若是您不認為同性戀是疾病,又何必硬要介入並試圖加以改變呢?與其強行要求改變,不如先停下來聽聽孩子在性認同過程中所遭遇的委屈與無措吧!
本文作者:廖怡玲臨床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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