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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水災過後,衛生署呼籲請加強餐飲業者衛生管理!

為防止風災水災過後及近來天氣轉熱,溫度持續上昇,高溫多濕的環境十分適合各種微生物繁殖所產生餐飲衛生問題,衛生署呼籲餐飲業應加強餐飲衛生之管理,並請所有持證廚師尚未參加年度衛生講習者應立即參加。

衛生署籲請加強餐飲衛生管理重點如下:

一、台灣地區每年均有颱風,於風災水災過後極易產生停水、停電或淹水等問題,故尤應特別注意餐飲衛生,以避免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

二、衛生署已責成各衛生局平日即應輔導餐飲業者建立良好食品衛生作業之觀念,而於災情過後各衛生局更需加強轄區內餐飲衛生稽查,稽查之順序應以可能造成集體食品中毒事件者,如餐盒食品業、宴席餐廳、外燴業及觀光飯店為優先。

三、稽查之重點,除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查核外,尤應注意食材之保存與使用,烹煮過程之衛生,使用器具容器之消毒與飲用水之衛生,同於對於食材供應來源廠商,有效管制品質,亦應列為查核項目,凡有違規者,均應依法處分,以避免因無法落實管制導致民眾健康損害。

四、現尚有諸多持證廚師未參加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所規定之年度八小時餐飲衛生講習教育,各衛生局均應藉此稽查,輔導餐飲相關人民團體多辦理餐飲衛生講習並鼓勵廚師積極參予,以提昇餐飲衛生水準,凡廚師未參加餐飲衛生講習教育者,均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辦。

五、各衛生局將立即展開加強餐飲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並再次提醒餐飲業者及民眾:

 (一)經常將手清洗乾淨是飲食衛生的第一步!若手部有傷口或膿瘡
    ,切勿調理食品,以避免傷口或膿瘡裡的細菌,污染食品而引
    起中毒。與食品接觸的器具和調理檯面,也應經常清洗,並烘
    (晾)乾以保持乾燥。

 (二)生食、熟食分開處理,以避免交叉污染。最好先處理熟食再處
    理生食;絕對不可以把煮熟的食物,放在裝過生食且尚未洗淨
    的碗盤或容器中。

 (三)烹煮細菌通常不耐熱,加熱到70℃以上,大部分的細菌都會死
    亡。所以每種食物都須用適當的溫度和時間,才能將引發食品
    中毒的細菌殺死。必要時可以使用食品用溫度計,以確保食品
    完全煮熟。

 (四)冷藏低溫可以抑制細菌的生長和繁殖,所以應即時把須冷藏的
    食物放入冰箱。而冰箱冷藏室的溫度不可高於7℃,冷凍室的
    溫度則不可高於–18℃。

 (五)儲存易腐敗的食物不要在室溫下放置超過兩小時,當室溫超過
    32℃時,則不可超過一小時。而調味用的沾料,應於冰箱冷藏
    ,且不要重複使用。

 (六)餐飲業應避免提供生食肉類供民眾飲食,凡食物均應以熟食為
    宜。

 (七)請餐飲業應遵守食品處理之原則,避免微生物汙染:

    1、新鮮:所有農、畜、水產品等食品原料及調味料添加物,
      盡量保持其鮮度。

    2、清潔:食物應澈底清洗,調理及貯存場所、器具、容器均
      應保持清潔,工作人員衛生習慣良好。

    3、避免交互污染:生、熟食要分開處理,廚房應備兩套刀和
      砧板,分開處理生、熟食。

    4、加熱和冷藏:保持熱食恆熱、冷食恆冷原則,超過70℃以
      上細菌易被殺滅,7℃以下可抑制細菌生長,-18℃以下不
      能繁殖,所以食物調理及保存應特別注意溫度的控制。

    5、養成個人衛生習慣:
      (1)養成良好衛生習慣,調理食物前澈底洗淨雙手。
      (2)手部有化膿傷口,應完全包紮好才可調理食物﹝
         傷口勿直接接觸食品﹞。

    6、避免疏忽:餐飲調理,應確實遵守衛生安全原則,按步就
      班謹慎工作,切忌因忙亂造成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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