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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燒”炭”自殺居冠 後遺症一籮筐 人生更怨”嘆”

臺南市於今年1月至3月已發生數起燒炭自殺身亡悲劇,其中較受到關注的有成功大學副教授於自用車內燒炭身亡,另一起是中年單親父,於日前在家燒炭自殺身亡,獨自留下唯一的15歲女兒,女兒是親眼發現父親自殺而報警處理的人,這般殘酷景象令人不勝噓唏。根據臺南市衛生局統計,98年自殺死亡中以燒炭方式即佔了35.7%,而99年1至2月自殺死亡事件中燒炭方式更達40%。而我們亦透過文獻及根據臨床專家深入探討發現,燒炭自殺中會釋放高濃度一氧化碳,與人體內血紅素結合,因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大腦因缺氧受損,導致出現相關後遺症,所產生的傷害可能是全面性的,且可能部份甚至是無法恢復。
這些症狀可能是手抖、腳抖、走路不穩、易跌倒、記憶力減退及反應遲緩等類似巴金森氏症,甚至有些燒炭倖存者合併意識混亂、半夢半醒、幻聽、大小便失禁等遲發性精神障礙,這些症狀統稱為「遲發性神經病變」或「遲發性神經精神障礙」(Delayed Neuropsychological Sequelae, DNS)。

根據臨床案例報告,一名失業中年男子突然四肢癱瘓、不良於行地躺在家裡數月,經家人送醫,醫師還不解病因時,男子道出於數月前曾燒炭自殺,經醫師確診認為是燒炭自殺引發的「遲發性神經病變」。雖然透過高壓氧治療能幫助一氧化碳中毒者修復未死細胞,但一個療程需做十次,且不見得奏效,而健保不給付燒炭自殺者,每次需自付二千多元高壓氧治療費。因此,衛生局要藉此破除燒炭自殺迷思,並非媒體謠傳的以燒炭自殺是完美的、不痛苦的自殺方式,即使自殺結束了寶貴生命,但留下關愛、痛苦的遺族,生活在懊悔遺憾中;而燒炭自殺獲救者,亦可能受苦於諸多後遺症,甚至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之悔恨,到頭來受折磨的還是自己與最摯愛的家人。臺南市衛生局自97年開始在胡淑貞局長帶領之下,規劃與辦理多項自殺防治策略,其中因應燒炭自殺方式更是結合媒炭業者,在木炭包裝上張貼「珍愛生命,希望無限」警語及求助專線,另於98年亦結合旅館業者推廣自殺防治守門人訓練及鼓勵業者裝置CO偵測儀及於汽車旅館車庫留一條門縫讓空氣流通等防治策略。今年度衛生局會持續擴大相關業者之守門人訓練及全面性防治作為。

然而,最根本的還是需回到當遇到挫折與生活困境時,個人學會以正向積極的態度面對生活,且勇於開口表達與求助,或許在適時說出您的困難時,會發現自己所困窘的事情並沒想像中的嚴重,另外亦能善用社會資源,不論是政府單位或是民間機構皆可能為您適時伸出援手並解決難關。當心裡有打不開的結時請撥打安心專線:0800-788-995;衛生局免費心理諮商預約及社會資源諮詢專線:06-3352982、06-335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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