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說笑話:

2003-02-23

大二的時候,上法律課,我們法律老師有個癖好,喜歡提問,提問之前必高聲重復一遍問題。有一次正在上《民法通則》,突然老師又提高聲音開始提問,所有同學都恐懼地盯著老師,惟恐被喊到,因為老師以提問來代替點名,所以是看著點名冊提問的,所以大家都不必低下頭。
   “1班25號!”老師點道。
   一片沉默(張三正在發呆)……
   “25號--張三!來了沒有?”老師重復道,刷!整個教室的人都看著張三。
   “沒來!”張三大叫。全班人都愣了!不過很快又開始佩服張三的勇氣了。
   “怎么沒來的?”老師又問。
   “他病了!”張三無奈,只得撒謊,全班一陣哄堂大笑。
   “你是他宿舍的嗎?”對于莫名其妙的大笑,老師也被搞糊涂了。
   “是的。”面對老師的盤問,張三臉都綠了。
   “太不像話了,回去告訴他,讓他下午到辦公室來找我!”全班同學又是一場大笑。
   “啊?!好。”張三頭皮都開始發麻了,下午找誰替我去挨罵呢?就李四吧,唉,又得請那小子吃一頓了。
   張三正在為逃過一個問題而慶幸,老師又補充? D:“那這個問題你替他回答吧?”
   “啊!?”張三極不情愿地站起來,郁悶之情可想而知,教室里已經有人笑痛肚子了。
   “老師,能不能重復一下您問的問題?”
   “啊!!這個問題我已經重復了三遍了,你怎么上課的?”
   “不好意思,我沒聽清楚!”張三額頭上已經有汗珠了。
   “那好我再重復一遍……”
   “我,報告老師,這個問題我不會回答。”張三想反正是一死,何必死得那么窩囊呢,于是理直氣壯起來。
   “那好,下午2:00和張三一起到我辦公室來!”所有同學都笑到噴血。
   從此,法律課無一人敢說某某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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