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大小:

藥物減肥---衛生局加強稽查,消費者提高警覺拒買!

請注意!春節過後你有在減重嗎?

肥胖是現代人的夢魘,在標榜「瘦」即是「美」的現代審美觀念下,肥胖常被貼上「不美」的標籤。許多愛美人士「奮不顧身」投入減肥行列,尤其為達速效,不擇手段,藥物減肥蔚為風潮。衛生局表示,雖然肥胖是許多慢性病的元凶,然而運動及飲食控制才是持久有效而安全的減肥方法,兼能達到降低慢性病風險的目的。

而時下許多業者抓住民眾追求速效的心理,利之所趨,各種瘦身中心、減肥門診大行其道,市面減肥產品更是琳瑯滿目,不肖業者透過誇大不實的廣告,吸引民眾趨之若鶩。這些減肥產品或藥品到底是什麼成分?合法嗎?有效嗎?有無副作用?會不會致命?令人憂心。

近日有民眾向衛生局檢舉在某電視購物中心之「熱銷商品區」購得「Slimbody」產品經送民間檢驗公司檢驗檢出含Sibutramine(諾美婷膠囊藥品主成分),另一民眾購得「Slimbody」產品送衛生局檢驗亦同樣檢出含Sibutramine(諾美婷膠囊藥品主成分),廣告雖稱為保健食品,惟竟檢出含有醫師處方使用之藥品,且未申請藥品許可證,外盒上未標示該藥品成分名稱、含量、使用方法、用量等,倘民眾不當使用可能發生心搏過速、血壓升高、便秘、口乾、失眠、眩暈頭痛等副作用,經查雖然該產品外盒標示「本品經衛署食字第0910056600號處方審查認定為食品」,且標示所含成分為:有機紫花苜蓿、有機大麥、有機小麥苗、有機薑、有機紅蘿蔔等,惟竟驗出藥品成分涉屬製售偽禁藥品行為。該深褐色膠囊每十粒鋁箔包裝並以兩排為一盒裝出售;其總代理在中部地區,衛生局已轉請當地衛生機關追查中。其行為涉屬製售偽藥,違反藥事法第二十條第一款: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偽藥,依同法第八十二條製造偽藥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第八十三條明知偽藥而販賣、供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倘經查獲屬實,衛生局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藥物並不同於一般商品,一件誇大不實之藥物可能誤導民眾濫用甚至危害健康;衛生局為保障消費者之健康除於九十三年度加強對電視購物中心之管理,必要時以衛生所混合編組聯合稽查之方式加強取締不法,倘查獲不法除依法處辦外,並適時發布新聞嚇阻不法、告知民眾拒買不法以保障身心健康。

其實,減肥的目的是為了健康,對於體重過重或是肥胖的人而言,減肥是對自己的健康負責,而最正確、安全的減肥方式就是「飲食均衡」、「運動」以及「恆心」,選擇速效的不當減肥方法,或許達到減肥作用,但也可能賠掉了健康,得不償失!

為提供優質用藥環境,保障消費者健康,衛生局再次呼籲市民應在合法藥局、藥房購買藥品,如發現不法情事請與該局聯絡(檢舉電話:二七二八七○八九)倘因舉發而經查獲不法,檢舉人亦可領取獎金!

延伸閱讀

穴位舒緩

立即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掌握最新健康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