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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讓他知道病情 談告知病情的原則

文�高雄醫學大學家庭醫學科 李文正主治醫師

談到對癌症病人病情之告知,這確實是一件令言者難以啟齒;教聽者
難以接受的事情。尤其在國內較保守的醫療社會文化背景下,更是醫
護人員與家屬甚至病患間的一大禁忌。根據馬階醫院對四百七十九名
癌症病人及其家屬的調查發現,有九成的家屬在病情告知上採取「謊
言政策」;有近八成五的家屬對病人採取「隔離式」保護;有八成的
家屬甚至主宰了病人治療的決策。

相對的是,有八成的病人希望被直接告知病情;另外即使家屬刻意隱
瞞,也有近七成的病人可以從本身的病況或治療方法或是週遭照顧者
的態度得知實情,只是彼此心照不宣,互相演戲罷了。因此,癌症病
情的披露根本已不是「要」或「不要」告知的「原則性」問題,而是
「如何」告知、「何時」告知的「技術性」問題。原則上,除非病人
明示或暗喻向醫師表明他根本不想知道整個病情真相,否則醫師應該
謹守醫療倫理之常規,尊重病人「知的權利」。

告知前的準備:

先了解病人的背景,並與家屬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再選擇告知的方
式,以減少刺激、降低衝擊。要幫病人找到活下去的意義。對於病人
各種可能的情緒反應,要先擬妥適切的應對方法。

何人、何時、何地、如何告知:

告知者應和病人有良好的關係,最好是主要負責的主治醫師。其他如
親人、好友或教友,亦是合適的告知者。最好在病人有充分心理準備
時告知,如病人在問的時候,但避免在查房時,有一大堆人在的時候
。告知病情的地點要選擇令病人及家屬感到寬心、有尊嚴的安靜環境
,如會客室、討論室。

告知時,態度要誠懇,以病人能理解的話語,委婉的方式告知,不要
像法官宣判死刑那樣,並且要隨時察顏觀色,忖度體會病人本身及家
屬、親友的心理感受,並依情況需要隨機調整病情告知「量」的多寡
,循序漸進,分次完成。

告知後的可能反應與因應對策:

告知後,病人有的會哭、有的面無表情、有的憤怒、有的不相信。此
時最重要的是有人在一旁陪伴他。絕對不要說:「我已經無法為你做
什麼了」,也不要問:「我能為你做什麼呢?」而是傳遞一個堅定的
訊息──「我們並肩作戰,我是你的支持,我們一起還有很多事可做
,要做!」

人生像一列車,由台北到屏東,當到了高雄時,應該準備收拾一下行
囊,免得到時候措手不及。癌症末期病情的告知無論對病人、家屬及
醫護人員確實是一項「殘忍」的挑戰。與其一味以隱瞞、扭曲、矯飾
的「鴕鳥」心態,讓病人不明不白的含恨而終。倒不如坦誠相對,積
極地賦予病人餘存生命的意義,提供改善病人生活品質的希望,並強
調落實全人、全程、全家、全隊之安寧療護的決心,這才是病情告知
的真正意義。
本文作者:李文正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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